关于2024年天等县城镇污水管网更新维护工程施工单位的采购公告
关于2024年天等县城镇污水管网更新维护工程施工单位的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执行《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通知》(桂财采〔2023〕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桂财综〔2022〕5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广西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桂财采〔2021〕61号)等文件要求及有关规定,为规范工程施工和保证工程质量及安全,现面向社会发布2024年天等县城镇污水管网更新维护工程施工单位采购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业务范围及报价标准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 | 采购控制价 (万元) | 备注 |
1 | 2024年天等县城镇污水管网更新维护工程 | 更换龙茗镇区DN600污水主管140m(其中40m全包混凝土),更换天等县城以及东平镇区DN200截污管合计300m,以上管材均为中空壁缠绕管;新建及维修混凝土污水检查井合计8座。 | 19.62 | 各潜在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进行浮动报价。 |
二、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方式实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确定。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本次采购服务,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三)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以上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在人员、设备、资金及施工经验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四)对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六)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四、报名所需材料
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以下材料报名(有封面,报名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留有联系电话,原件备查):
1.报价函(原件);2.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委托代理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办理三证合一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基本户开户许可证;3.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及施工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4.施工单位最近半年依法缴纳的税收完整证明(如是新成立的竞标单位请按实际提供)。
五、网上公告媒体查询
本次公告在天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tiandeng.gov.cn/上发布。
六、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一)报名和提交材料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地点:天等县城北办公区4楼住建局污垃办(天等县天宝北路398号)。
(三)联系人及电话:方工 0771-*******。
(四)监督部门及电话:中共天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天等县监察委员会驻县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电话: 0771-*******。
天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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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城镇污水 护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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