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防工程监督管理处关于报废固定资产处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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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防工程监督管理处关于报废固定资产处置的公告

为保证资产处置收益最大化,实现公开、公平、公正处置国有资产,经主管局核准、同意,现将我处待处置的资产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有关经营者积极参与。

一、基本概况

1、单位名称:南京市人防工程监督管理处

2、项目名称:报废资产处置

3、资产内容:详见附件

4、地点:南京市玄武区北京东路37-5号

二、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2、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

3、经营范围涵盖再生资源回收。

(备注:上述资料全部采用A4纸规格,复印件必须盖公章,原件备查,封口需加盖公章)。

三、处置原则

统一打包处置,出价高者优先(搬运费、现场保洁费、人工费等由承接公司承担)。

四、报名时间

自2024年11月11日-2024年11月15日(5个工作日),逾期不再受理。

五、开价时间

报名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开展比价,电话通知承接公司。

六、联系事项

联系人:吴翔 李咪

电 话:********转8650、8656

附件:2024年度监管处资产报废计划表(家具、设备类)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固定资产 报废 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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