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管理设备招标公告
交通管理设备招标公告
受福建省漳州市地方海事局委托,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对(AHCG(2016)1036 #-1-039号、交通管理设备采购)组织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合格国内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AHCG(2016)1036 #-1-039号
2、项目名称:交通管理设备采购
3、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用途 |
1 | 1 | 政法、检测专用设备零部件 | 1 | 详见附件 查看附件 | ******* | |
合计: | *******.00 |
(1)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价人应具有玻璃钢一般船舶生产能力的认可证明材料;
(2)报价人代表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谈判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4)报价人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报价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须附在报价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5)报价人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以报价人的资格声明为准);
(6)报价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以报价人的资格声明为准);
(7)报价人需书面承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以报价人的资格声明为准)。
(8)不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单位前来参投。
以上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必须同时满足,若有一项审核未通过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提供的所有资格类文件资料应是有效、清晰。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否则无效,原件备查。谈判小组对报价人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仅负审核责任。即使报价人所提交的资格类文件通过了审核,在评审过程中乃至确定成交人后,如发现报价人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仍可废除成交人作为成交供应商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01日
标签: 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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