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公路应急抢险和养护中心工程总承包

南平市公路应急抢险和养护中心工程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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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证时间:
2024-11-11 12:0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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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公路应急抢险和养护中心(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平市公路应急抢险和养护中心(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 )已由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南发改审批〔2024]9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南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及批复,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5498.08万元,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南平市武夷新区林后大街北侧、绕城G3高速西侧;

2.2.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8078.95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1928.45平方米。主要建设综合楼一座,含公路应急指挥中心、路网监控中心、公路养护和桥隧管理用房等;建设应急物资库一座,含物资储备、实验检测用房等;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消防、围墙海绵城市等附属工程;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南平市公路应急抢险和养护中心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任务。具体内容如下: ①设计范围包括: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工程红线范围内施工图设计(含所有专业工程及专项工程的方案及深化设计,初步设计优化,预制构件的深化设计,变配电房的深化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基础、基坑支护、房屋建筑、水电安装、通信接驳(三网通)、智能化、电梯、标识标牌、通风及空调、厨房工程、充电桩及室外配套设施等专业或专项工程的设计)、后续服务(含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工作。 ②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前期“三通一平”中的场地平整、土石方工程、预制构件生产(或采购)及安装、预制构件场地通道加固防护、装配式建筑专项、施工期间的临时用水用电、红线内外高压永久用电用水工程、以及施工图纸所载明的本项目红线范围内建筑安装工程和室外总体工程的施工,最终以施工图为准。 ③采购范围包括:本工程所涉及材料的采购、运输、安装和保管(包括但不限于电梯设备、发电机设备、变配电设备、厨房设备、充电桩)。 ④其他:按相关规定需由中标人完成的检测工作及相关方案论证,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等。 ⑤本项目装配式建造需符合福建省城乡和住房建设厅发布的《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J/T13-426-2023的标准(若有新发布实施的评价标准),并通过主管部门的装配式建筑认证。要求综合楼及物资库主体结构部分的分值不低于30分;围护墙和内隔墙部分的分值不低于10分;技术创新的分值不低于5分;装配率不低于50%。 ⑥中标人必须负责做好分包单位(若有)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主管部门竣工备案验收;

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本项目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元,计算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5.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385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总包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基础施工图设计及审查,总包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全部内容施工图设计及审查;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文件必须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及发包人要求,并能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按福建省城乡和住房建设厅发布的《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J/T13-426-2023的规定(若有新发布实施的评价标准),设计阶段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装配式建筑,要求承包人争创福建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及福建省优质工程奖。 (2)采购质量标准:必须采购原产、正宗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 (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按福建省城乡和住房建设厅发布的《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J/T13-426-2023的规定(若有新发布实施的评价标准),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装配式建筑。工程质量必须达到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

(2)施工资质要求:同时具备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除此之外不允许兼任。

3.4.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且应是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设计分包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5.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应是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施工分包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7.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其他资格要求:(1)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允许“一家工程总承包单位+一家主体工程分包单位”模式。(2)投标人的企业法人和拟派出主要管理人员均没有被列入《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规定的从业限制、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2.1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不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11 12: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4-11-16 23:59:59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np.gov.cn:9095/npztb/)本项目公告页面下端“我要投标”界面进入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无业务系统下载记录的将会影响后续投标,请各投标单位注意及时下载相关资料!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电子保函(含银行保函、保险保函、担保保函)、年度投标保证金、现金(指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之一(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12-04 08: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8.2履约担保形式:以现金转账或银行保函的方式提交。现金及银行保函方式须满足闽建筑〔2013〕29号的规定。履约担保以现金形式递交的,应由中标人基本账户转出;以银行保函形式递交的,其银行保函应是企业基本账户所在银行或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此处所指的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依法设立、获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许可开展保函业务、营业地在本市的金融机构,包括各商业银行的分行、支行,不包括银行分理处、储蓄所),且保函形式应为无条件、无可撤销的见索即付银行保函。所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对履约担保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中标人不能按照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现金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以保函形式提供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向保函出具单位索款。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金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3履约担保期限:履约担保有效期应持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90日止。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np.gov.cn:9095/npztb/)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南平市建阳武夷新区林后大街959号二楼,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599-*******,传真:/

联系人:傅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美加德广场1号楼8层,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599-*******,传真:/

联系人:李先生、谢女士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s://ggzy.np.gov.cn:9095/npztb/

联系电话:0599-*******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南平市武夷新区南林核心区广场东路82号商务写字楼2号楼

联系电话:0599-*******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武夷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层四区

联系电话:0599-*******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应急抢险 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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