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崇财采发〔2024〕29号
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崇财采发〔2024〕29号
一、项目编号:N510*****240*****
二、项目名称:新建幼儿园教学用具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道佑开心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西一段100号附1号1栋1单元10层1022号
被投诉人1:崇州市教育事业保障服务中心(崇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地址:崇州市崇阳街道崇庆中路148号
被投诉人2:四川中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盛安街401号B 座1905-1909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满意被投诉人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违规设置样品,评审因素不适宜用于评分项。2、▲条款设置不合理。
五、处理结果
投诉人投诉事项均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崇州市财政局
2024年10月28日
标签: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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