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2024年“三北”工程太行山河北生态综合治理项目42、43标段招标公告
灵寿县2024年“三北”工程太行山河北生态综合治理项目42、43标段招标公告
灵寿县 2024 年“三北”工程太行山(河北)生态综合治理项目42、43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寿县2024年“三北”工程太行山(河北)生态综合治理项目42、43标段已由 石家庄市林业局以《关于灵寿县 2024 年“三北”工程太行山(河北)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作业设计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林业局、执行业主为灵寿县林业工作站,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和省级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灵寿县林业工作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灵寿县 2024 年“三北”工程太行山(河北)生态综合治理项目 2.1.2建设规模:项目建设总面积 10.3 万亩,其中人工造林 2 万亩,封山育林 4万亩,退化林修复 3.3 万亩,人工种草 1 万亩。 2.1.3建设地点:灵寿县 2.1.4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为止 2.1.5质量标准: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12 00:00至2024-11-18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jiuanjiaotu.com)、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2-06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郑重声明: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 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提出,异议接收邮箱: 130*****651@163.com。联系电话:0311-********,联系人:白晶。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灵寿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电话:0311-******** 电子邮箱:sjzlsgy@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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