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土地收储购买服务招标公告

兰州新区土地收储购买服务招标公告

文章基本信息
采购类别:市级招标编号:
采购人:兰州新区土地储备中心代理机构:
采购预算:(万元)0


一、采购人:兰州新区土地储备中心

二、项目名称:兰州新区土地收储购买服务项目

三、拟采购服务项目的说明:

本项目为兰州新区储备土地收储项目,需经兰州新区国土资源局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建设,承担本项目全过程的供应商须按兰州新区国土资源局、兰州新区土地储备中心等相关单位要求按期完成年度土地储备计划中包含的土地征收、征收补偿及安置补助,对已征收土地进行必要的前期土地开发等全部内容。

四、预算金额:0万元(以实际审计结算金额为准)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承担本项目实施全过程的供应商须具备一体化工作能力,包括土地征收、征收补偿及安置补助,对已征收土地进行必要的前期土地开发等全部内容。兰州新区土地资产投资管理公司隶属兰州新区管委会国有独资企业,长期从事土地综合开发利用、土地开发整理、征地拆迁等工作,且实力雄厚,具有很强的投资和融资能力,具备较强的专业化服务优势,熟知项目建设流程的要求,能够有效控制项目成本,保证工程质量与进度。

六、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兰州新区土地资产投资管理公司

七、论证专家意见:

1、专家组成员:

1) 姓名:冯永忠职称:高级工程师工作单位:甘肃省国土资源规划研究院

2) 姓名:陈亚伟职称:副教授工作单位:甘肃省国土资源规划研究院

3) 姓名:陈军工作单位:原甘肃省财政厅

2、论证意见:

专家1意见:

1、本项目为兰州新区的公共服务项目,包括土地取得、前期开发等内容,需经新区国土资源局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建设,具备一定的特殊性,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

2、兰州新区土地资产投资管理公司经营范围、公司实力,对此项目的熟知程度、人员配备、管理能力、工作业绩等符合此项目的相关要求。

故认为本项目适宜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政府采购。

专家2意见:

1、兰州新区储备土地收储项目进行单一来源政府采购,符合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财综【2016】4号文件等相关规定,新区管委会第22次会议也同意将此项目进行单一来源政府采购。

2、土地开发、整治、收储项目不同于一般工程项目,具有复杂性、专业性、特殊性,涉及面广,专业性强投资大、风险高,且若处置不当将引发群体事件和社会不稳定,一般社会企业难于胜任此类项目。

3、兰州新区土地资产投资管理公司隶属于新区管委会,为国有独资企业,资金实力雄厚,具有土地开发相关资质,且已进行此项目相关前期工作,经验丰富,能控制成本,维护相关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因此,本人认为此项目适宜单一来源方式进行政府采购。

专家3意见:

项目采购方式符合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有关政策要求及相关要求法律、法规要求。

项目涉及土地征收、土地开发整理等工作,具有较强的政策性、专业性和技术性。兰州新区土地资产投资管理公司隶属兰州新区管委会国有独资企业,长期从事土地综合开发利用、土地开发整理、征地拆迁等工作,且实力雄厚,具有很强的投资和融资能力,具备较强的专业化服务优势,熟知项目建设流程的要求,能够有效控制项目成本。

建议该项目采购单一来源方式。

八、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方代表:刘娟

电话:0931- *******

地址:兰州新区何家梁老管委会7号楼207室

十、监督部门:

监督单位:兰州新区采购工作办公室

监督电话:****-*******

地址:兰州新区管委会6#308室

十一、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兰州新区采购办,并同时抄送采购人。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一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土地 土地储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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