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环境提升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环境提升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环境提升项目
项目地点:田林十三村居民区、吴中公寓、申德公寓、东航公寓、虹桥大仕馆、凯托大厦、千鹤第六居民区等7个新时代文明实践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六条第五款,田林街道就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
二、服务商资格条件
本项目合格的供应商,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中有广告设计、广告制作、发布、形象策划、展览服务等相关经营内容;
2.报价人必须是项目最终服务商;
3.具有良好市场口碑、较好经营能力、完善管理制度的有资质、有实力、有经验的公司。
三、项目服务内容
为进一步提升田林十三村居民区、吴中公寓、申德公寓、东航公寓、虹桥大仕馆、凯托大厦、千鹤第六居民区等7个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的相关环境,需要制作及安装磁性展板、人员名单展示牌、指示牌、地插牌,以及更换部分损坏的宣传栏等。
四、项目服务要求
1.服务商应按照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的提升要求开展设计、制作、安装工作。
2.保证所提供展示物料及其制作材料是合格产品、完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采购公告规定的质量、性能。
3.服务商应提供1年的免费质保(质保期起始日期自货物安装竣工验收通过之日算起),质保期内非人为损坏(除自然灾害如:台风、暴雨等)应负责免费维修。质保期结束后服务商对货物终身维修,可收取更换材料费用。
4.服务商应承担货物安装期间的所有损毁灭失责任。
5.服务商应根据项目内容估算完成周期
投标单位应对以上要求进行阐述,否则投标作无效处理。
欢迎对该项目有意向、品牌好、实力强、有经验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请于2024年11月12日(星期二)17:00 前向我单位提交密封的项目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具体内容:
1.有关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投标单位须保证上述材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单位负责;
2.报价清单装订成册加盖公章。
上述所有文件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密封投递。联系地址:田林街道办事处(柳州路555号)
联 系 人:梁老师
联系电话:********
田林街道办事处
2024年11月8日
标签: 环境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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