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专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塔河县公安局
行政区域 塔河县 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11日 13:59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8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http://hljcg.hlj.gov.cn/),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
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03日 13:30
开标地点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星光耀广场二期A座1302室
预算金额 ¥134.******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电话 165*****363
采购单位 塔河县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建设大街3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5*****136
代理机构名称 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市本级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65*****363
附件:
附件1 专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pdf
项目概况

专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http://hljcg.hlj.gov.cn/),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03日 13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XM[GK]********

项目名称: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346,404.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专用设备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1,346,404.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视频监控设备 智能感知前端设备 10(套) 详见采购文件 349,000.00 -
1-2 视频监控设备 智能感知前端设备 2(套) 详见采购文件 61,800.00 -
1-3 视频监控设备 智能感知前端设备 33(台) 详见采购文件 277,200.00 -
1-4 视频监控设备 5G双摄移动便携球 4(套) 详见采购文件 96,000.00 -
1-5 网络存储设备 存储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81,210.00 -
1-6 终端控制器 视频信号灯控制器 2(台) 详见采购文件 37,600.00 -
1-7 交通管理设备 满屏信号灯 8(套) 详见采购文件 126,400.00 -
1-8 交通管理设备 300灯盘铝壳静态人行信号灯 8(套) 详见采购文件 77,600.00 -
1-9 交通管理设备 300灯盘铝壳静态人行信号灯 8(台) 详见采购文件 29,600.00 -
1-10 交通管理设备 移动式红绿灯 8(台) 详见采购文件 76,000.00 -
1-11 交通管理设备 黄闪灯 2(套) 详见采购文件 39,400.00 -
1-12 网络监察设备 执法办案区软件模块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90,600.00 -
1-13 收音设备 话筒 1(个) 详见采购文件 544.00 -
1-14 音箱 音响 1(个) 详见采购文件 1,300.00 -
1-15 交换设备 网络交换设备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1,250.00 -
1-16 视频监控设备 信息采集仪专用摄像头 1(个) 详见采购文件 9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专用设备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11月11日 至 2024年11月18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http://hljcg.hlj.gov.cn/),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2月03日 13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塔河县公安局

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建设大街32号

联系方式:135*****1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市本级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8号

联系方式:165*****3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165*****363

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专用设备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