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新河上游等17座水质自动监测站第四方质控丰县-
复新河上游等17座水质自动监测站第四方质控丰县-
复新河上游等17座水质自动监测站第四方质控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08日 17:14:27】
徐州市丰县生态环境局(单位)复新河上游等17座水质自动监测站第四方质控(中介服务项目)将在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进行公开比选,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比选要求:
1.项目地点:江苏徐州市丰县丰县地区
2.项目基本情况:为了提高我县17个水质自动站的质量管理水平,提高外部质控检查的时效性。拟对复新河上游等17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开展第四方技术质控服务,强化管理力量、强化对现场端设施的监督检查,确保数据准确有效,对站点运维方进行监督管理、监测平台的实时监控和数据分析,为断面提升提供有力数据支撑。
3.中介经营范围要求:已在中国境内注册,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且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公开选取范围。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或政府投资项目
5.服务事项:政府采购招标代理
6.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30天
7.比选控制价格:最低限价65%,最高限价80%(65%—80%(按《江苏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苏招协[2022]002)号文规定标准的65%-80%收取服务费(包含专家评审费)))
二、公开比选时间:见下方附表“比选规则”中的比选起止时间。
三、参与比选条件:经相关部门审核注册入网,取得网上比选资格的中介机构,可参与相应资质类型及等级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比选。
1.资质要求:(1)已在中国境内注册,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且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公开选取范围;(2)代理机构需在“苏采云”系统中承接过不少于2项运行质控类代理业绩(需上传合同扫描件及代理业绩公告链接和截图,截图包含清晰的网址)。
2.其他要求:10.在丰县用有独立的办公场地(提供竞价前一天带位置的标公场地照片)
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比选的,机构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现场勘察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4日 08:00:00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需要现场勘察的请与项目委托人联系统一安排现场勘察。
五、备注
六、成交方式:
成交办法: 本次比选由委托单位根据项目情况,采用竞价+自主的方式选择中介机构。
项目单位联系人:师鹏
联系电话:181*****576
联系地址:江苏徐州市丰县江苏省徐州市丰县中阳大道300号
项目委托方:徐州市丰县生态环境局
2024年11月08日 17:14:27
附件:比选规则
序号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比选起始时间 | 比选结束时间 | 最低限价 | 最高限价 | 比选类型 |
1 | 复新河上游等17座水质自动监测站第四方质控 | 2024年11月14日 07:30:00 | 2024年11月14日 08:00:00 | 65%(65%—80%(按《江苏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苏招协[2022]002)号文规定标准的65%-80%收取服务费(包含专家评审费))) | 80%(65%—80%(按《江苏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苏招协[2022]002)号文规定标准的65%-80%收取服务费(包含专家评审费))) | 竞价+自主 |
注:本公告由项目单位填写编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由项目单位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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