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安航空特种车辆维修服务采购的供应商招募公告
关于长安航空特种车辆维修服务采购的供应商招募公告
长安航空现计划开展特种车辆维修服务采购,诚邀有意向供应商参与,相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长安航空特种车辆维修服务采购
(二)项目类别:服务类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四)项目概况:询比价采购项目
(五)询价内容及范围
特种车辆维修及保养,明细详见询价单。
(六)报价要求
请分别报含税单价及不含税单价,报价单位:元。
(七)报价费用
报价人应承担其报价单准备与递交等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比价结果如何,全部费用由报价人负担,全部报价文件、资料、图纸及其所涉及的知识产权归询价人所有,报价人的报价文件均不退回。
(八)付款方式
按月结算,供应商在每个月末将维修单、结算单等单据送我方审核,我方审核结束后,对方向我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我方在收到符合要求的发票后60天内按发票金额向供应商支付费用,如遇节假日顺延。
(九)发票要求
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注明税率)。
二、采购形式
(一)询比价形式
(二)报价单递交方式
将按要求填写好的询价单、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廉洁合规承诺书以及道路运输许可证、维修资质(二级以上)、特种车辆厂家的维修授权、至少1份2年之内的特种车辆维修合同、至少1名维修人员的维修类职业资格证书以及低压电工作业资格证书(用于新能源车辆维修)扫描件于2024年11月22日16时之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在规定的时限内发送至指定邮箱:
fuq-liu@airchangan.com
(三)询价文件发布时间
询价文件以云采购平台发布的询价文件为准,发布日期和时间以云采购平台发出时间为准。
(四)询价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询价截止时间以询价单中规定的截止时间为准;开标时间以询价方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五)比价方法
本次询比价不含税总报价最低供应商为我司最终合作供应商。
三、资格要求
(一)报价人需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廉洁合规承诺书、道路运输许可证、维修资质(二级以上)、特种车辆厂家的维修授权、至少1份2年之内的特种车辆维修合同、至少1名维修人员的维修类职业资格证书以及低压电工作业资格证书(用于新能源车辆维修)等资质证件。
(二)报价人注册资本金应大于标的金额。
(三)报价人本次报价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四)报价人应承担报价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五)报价人资信情况需良好,不能出现如下情形:报价人生产许可类资质证书(如为生产型企业)、代理或授权类资质证书(如为贸易型企业)失效且未能及时续办的;报价人比价时提供的各类资质文件经证实弄虚作假的;报价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比价,法定代表人及主要高管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比价。
(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5年内(2019年11月19日至报名截止日),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在开标截止日前已被移除该“黑名单”列表的除外。
(八)上述资料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四、说明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报名人不具备报价资格,采购方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报价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报价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比价、投标及中标资格并列入长安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比价之日起5年内参加长安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五、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16时00分,各意向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邮件提交资格要求中的所有的报名资料。超过截止时间或报名资料不全者视为放弃。
(二)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璐
联系电话:158*****261/029-********
电子邮箱:lu.tian@airchang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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