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西安市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规划管理指引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西安市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规划管理指引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西安市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规划管理指引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 ||
行政区域 | 西安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11日 14:41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8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1月22日 14: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 ||
预算金额 | ¥3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冯佩丽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9-******** | ||
采购单位 |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 ||
采购单位地址 | 凤城八路10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2*****375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陕西东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北辰大道绿地创海大厦6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9-******** | ||
附件: | |||
附件1 | 采购清单 |
西安市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规划管理指引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22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SXDZ2024-ZC-CS036
项目名称:西安市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规划管理指引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市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规划管理指引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无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可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4)提供磋商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磋商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需提供信用中国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应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承诺,加盖供应商公章)。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书面承诺,加盖供应商公章)。
(11)技术服务单位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质有关问题的函》(自然资办函〔2019〕2375号)和《陕西省自然资 源厅关于加强全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成果质量管控的通知》(陕自然资规发〔2020〕16号)规定,本项目采购期间涉及资质到期未换证的服务商,可以参与并认定资质有效)。
时间: 2024年11月12日 至 2024年11月18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22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时间: 2024年11月22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6)《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2)《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13)《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1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5〕95号);(15)《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库(〔2019〕41号);(1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17)《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七)其他
1、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请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我单位递交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文件壹份(纸质文件与线上评审电子文件保持一致)。
3、按照《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市财函〔2021) 431号文第16条)规定:供应商登记免费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如不参与项目投标,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号:sxdz********@163.com)。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向财政部门反映。
名称: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地址:凤城八路109号
联系方式:152*****375
名称:陕西东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北辰大道绿地创海大厦601室
联系方式:029-********
项目联系人:冯佩丽
电话:029-********
陕西东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1日
标签: 规划管理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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