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淳安县林下中药材发展项目验收合格公示

2023年度淳安县林下中药材发展项目验收合格公示

根据县政府《关于促进高质量发展生态农业产业的实施意见》(淳政发〔2020〕14号)、《淳安县促进高质量发展生态农业产业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淳财农〔2021〕229号)、《淳安县林业局关于下达2023年淳安县林下中药材发展项目计划的通知》(淳林〔2023〕110号)等文件精神,对3333亩被列入2023年淳安县林下中药材发展项目的基地,经组织检查验收,合格面积2103亩,现予以公示,公示7天(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1日到2024年11月17日)。

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项目存在的问题。单位书面反映问题须加盖公章;个人书面反映问题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联系人:宋卫青,137*****460(政府网******); 联系地址: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商务大楼1723,邮编:******

附件:2023年度淳安县林下中药材发展项目验收合格明细汇总表公示.xlsx

淳安县林业局

2024年11月11日

标签: 林下中药材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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