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理工学校食堂售餐窗口人脸识别终端设备采购

济南理工学校食堂售餐窗口人脸识别终端设备采购

一、项目名称:济南理工学校食堂售餐窗口人脸识别终端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LGFW******

三、项目基本概况:

学校食堂为更好地提供学生供餐服务,新增售餐窗口及报餐窗口需要新增并安装人脸识别终端设备六台,预计费用*****余元。

四、资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的工商经营单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货物供货能力。投标时提供: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三证合一证照;

2、法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资格证明文件;

3、本项目报价文件(见附件)

五、采购方式:询价

六、投标方法:现场投标,投标人必须在2024年11月14日下午16时之前将投标文件密封封装后通过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至济南理工学校(济南市槐荫区王府庄517号)尚德楼A104室。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4日下午16时

八、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4日下午16时

九、开标、评标地点:济南理工学校

十、其他要求:

除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恶意串通、视同串通投标情形外,参与投标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串通投标,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

(一)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 地址、CPU 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

(二)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

(三)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

(四)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且无法合理解释的;

(五)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领取报酬的;

(六)不同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由同一人签字的;

(七)其它涉嫌串通的情形。

十一:项目联系电话及联系人:焦老师 ********

附件:济南理工学校食堂人脸采集终端报价单.docx


标签: 人脸识别 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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