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卫生专项规划编制招标公告
环境卫生专项规划编制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规格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
于都县环境卫生专项规划编制 (国内服务) | 1 | 项 | 一、规划原则: 规范性原则。各类环卫设施的建设、运行与管理都应当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指导,严格执行各项技术标准,将环卫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统筹性原则。综合考虑、合理布局、资源共享,打破行政区划限制,统筹考虑完成设施布局。 协调性原则。注重环卫专项规划与于都县城市总体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的协调;统一规划、分步实施、近远结合、适度超前。充分发挥现有环卫设施的效益,确保设施用地落实。 因地制宜原则。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合理规划;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立足城区、兼顾周边。推进环卫设施的规模化(区域化)建设、多元化投资。 可持续发展原则。有目标、有次序地协调发展;提倡资源循环理念,固体废物分类管理、实现资源循环利用;坚持以人为本,达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 前瞻性原则。对于都县未来环境卫生设施需求做出预测,环境卫生设施建设规划必须符合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并与城市建设速度同步、适度超前。 二、规划范围与期限: 规划范围分为县域、中心城区二个层次: (1)县域范围:包括县城及现有的23个乡镇,土地面积约2893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范围:北至远景规划的北环线,西至贡江镇河田村、罗坳镇跃洲村,南至厦蓉高速公路,东至规划宁安高速公路,面积约45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为2016年至2030年。近期至2020年,远期至2030年。 三、规划目标与内容: 本规划总目标是,至2030年,形成合理的垃圾收运、处理体系,推广垃圾分类收集,垃圾处理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取得明显成效。日常保洁、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能力及环境卫生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运营和服务水平大提升。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基本达到法制化、精细化和信息化,建立规范的环卫作业市场化服务和政府监管体系,力争建立与各片区环境卫生管理职权部门的协调机制,完善管理措施、创建健全的环境卫生管理专项规章制度。打造清洁卫生、环境优美、社会和谐的清洁城市,城市环境卫生总体水平在保持国内同类城市领先水平的基础上,力争处于国内先进水平。 到2020年时实现如下目标: 1、环卫公共设施逐步完善,基本满足需求; 2、建成垃圾焚烧发电厂并投入使用; 3、完成于都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扩建工作; 4、完成“三级转运系统建设”。 5、组织人员完善相应的环卫基层机构; 6、完善环卫管理系统建设,初步实现城乡环卫设施资源共享; 7、试行垃圾分类收集; 8、建立农村垃圾收运处理系统; 9、筹建环卫计算机网络系统; 10、实现各类垃圾处理无害化。 到2030年实现如下目标: 1、实现城乡环卫设施资源共享; 2、建成健全城乡垃圾分类收集、运输系统; 3、环卫公共设施满足需求; 4、建成于都县城市环卫计算机网络系统,实现环卫管理现代化,提高环卫设施的科技含量。 环境卫生规划指标表
①此处的道路包括快速道路、城区主干道、次干道、支路。不包括内街小巷等难以实行机械化清扫的路面。 规划编制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科学预测于都县范围内各类垃圾的产生量与清运量等环卫发展需求; (2) 提出科学合理的各类垃圾收运体系及垃圾处理方式; (3) 科学做好环境卫生设施布局规划,包括:公共厕所布局、垃圾转运站布局、垃圾处理设施布局、基层环境卫生机构布局、环境卫生车辆停车场布局,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工人作息场所布局等规划。 (4) 科学规划垃圾分类、生活垃圾收运系统、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及农村垃圾管理等内容; (5) 制定环境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包括:环境卫生管理、环境卫生教育和环境卫生技术创新等规划内容; (6) 提出环境卫生设施分期建设规划,并合理确定近期建设项目。 (7) 提出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四、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市容与卫生管理条例》(1992); 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第146号)》(2006); 5、《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1997); 6、《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12); 7、《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 50337-2003); 8、《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47-2006); 9、《城市生活垃圾产量计算及预测方法》(CJ/T106-1999); 10、《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 11、《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 12、《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与评价标准》(CJJ/T 126-2008) 13、《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CJJ90-2009); 14、《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GB50869-2013); 15、《餐厨垃圾处理技术规范》(CJJ184-2012) 16、《建筑垃圾处理技术规范》(CJJ134-2009) 17、《粪便无害化卫生要求》(GB7959-2012) 18、《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19、《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2〕21号); 20、《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 21、《于都县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 22、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五、规划技术路线 以系统理论为指导,运用系统优化分析和多种决策分析,在充分考虑规划系统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时,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 规划过程大致划分为四个阶段:基础资料收集——分析与研究——规划方案的提出及其优化调整——规划成果评审及修改编定。(规划技术路线图详见磋商文件) 六、规划成果: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提供符合要求的相关资料并完成调研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于都县环境卫生专项规划编制》的编制。并通过评审及批准。提交成果数量如下:
| 600000.00 |
招标
|
赣州市荣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