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县残疾人联合会关于采购2024年全县持证重度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的公示
新化县残疾人联合会关于采购2024年全县持证重度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7-2020)的通知》(湘政办发【2017】63号)和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落实省残联第八次代表大会精神重点任务分工表的通知》(湘残办发【2023】32号),新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交办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县十四届政协三次会议委员提案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新化县残疾人联合会为全县持证重度残疾人采购意外伤害保险具体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全县持证重度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
2.项目内容:新化县2024年全年龄阶段持证重度残疾人。
3.采购方式:电子卖场采购
4.预算经费:75万元
二、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
(二)供应商需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加盖公章)。
(4)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国有企业
三、采购需求
保障内容 | 保险金额 | 保费 |
意外伤害身故保障 | 赔付标准不低于*****元 | 50元/人 |
意外伤残保障 | 赔付标准不低于*****元 | |
意外医疗费用补偿 | 赔付标准不低于3000元 | |
意外住院定额给付 | 赔付标准不低于1500元 |
项目履行期限及地点:自2024年11月1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止。
四、报名材料和方式
(一)须提供以下材料:
1.见资格条件
(二)供应商需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
1.按照附件1询价函填报对应报价单,预留联系人及电话,加盖单位公章;
2.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https://hunan.zcygov.cn/)商家的证明文件或者承诺在项目评审前完成入驻电子卖场并可正常使用;
3.其他符合申报资格要求、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报名方式
请有意报名者于2024年11月13日17点之前,将以上报名资料密封加盖单位公章邮寄或送到新化县残疾人联合会宣教部,以件到为准,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阳雁斌,电话188*****003,地址:新化县上渡街道富康路43号(县城管大楼715室)。
新化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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