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泥厂内转运三次公告采购公告
污泥厂内转运三次公告采购公告
污泥厂内转运(三次公告)询比公告
霍山国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工作。
一、标段(包)名称:污泥厂内转运(三次公告) |
二、标段(包)编号:202*****030186*****1001 |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霍山国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五、代理机构: 无 |
六、项目概况: |
(一)资金来源:自筹 |
(二)项目概况:霍山县污水处理厂4万吨/日,霍山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2万吨/日。 |
七、服务内容:成交供应商负责完成霍山县污水处理厂与霍山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污泥厂内临时转运及污泥上车,并负责其过程中的卫生清理工作。预估污泥产生量约5600吨。 |
八、服务主要技术要求:铲车装载的高度不低于4.2米。 |
九、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霍山县污水处理厂、霍山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 |
十、服务地点要求:2024年12月8日-2025年12月7日 |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财务要求:供应商企业运营正常,未处于歇业、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等非正常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须提供2023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包含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上述证明材料。 3.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其他要求: (1)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工作,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本项目需要铲车装载的高度不低于4.2米。 (4)需提供为本项目服务的铲车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 (5)本项目除污泥装车外,还包含厂内每日的大小堆场间转运工作。 |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1日 到 2024年11月14日23时59分 |
(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后,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
十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响应文件递交菜单完成线上报价并递交响应文件。 |
十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 09时30分 |
十六、响应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免收。 |
十七、平台操作说明: |
(1)凡是拟参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上完成注册审核后,方可办理在线报名、缴纳平台服务费后获取采购文件。 |
(2) 电子采购平台技术服务热线:0512-******** |
十八、公告发布媒介: |
本公告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对外发布 |
十九、联系方式: |
采购人:霍山国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衡山镇外环路霍山县污水处理厂综合楼 | |
联系人:陈龙 | |
电话:199*****117 | |
邮箱:chen*********@qq.com |
污泥厂内转运(三次公告)询比公告
霍山国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工作。
一、标段(包)名称:污泥厂内转运(三次公告) |
二、标段(包)编号:202*****030186*****1001 |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霍山国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五、代理机构: 无 |
六、项目概况: |
(一)资金来源:自筹 |
(二)项目概况:霍山县污水处理厂4万吨/日,霍山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2万吨/日。 |
七、服务内容:成交供应商负责完成霍山县污水处理厂与霍山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污泥厂内临时转运及污泥上车,并负责其过程中的卫生清理工作。预估污泥产生量约5600吨。 |
八、服务主要技术要求:铲车装载的高度不低于4.2米。 |
九、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霍山县污水处理厂、霍山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 |
十、服务地点要求:2024年12月8日-2025年12月7日 |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财务要求:供应商企业运营正常,未处于歇业、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等非正常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须提供2023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包含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上述证明材料。 3.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其他要求: (1)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工作,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本项目需要铲车装载的高度不低于4.2米。 (4)需提供为本项目服务的铲车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 (5)本项目除污泥装车外,还包含厂内每日的大小堆场间转运工作。 |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1日 到 2024年11月14日23时59分 |
(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后,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
十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响应文件递交菜单完成线上报价并递交响应文件。 |
十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 09时30分 |
十六、响应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免收。 |
十七、平台操作说明: |
(1)凡是拟参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上完成注册审核后,方可办理在线报名、缴纳平台服务费后获取采购文件。 |
(2) 电子采购平台技术服务热线:0512-******** |
十八、公告发布媒介: |
本公告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对外发布 |
十九、联系方式: |
采购人:霍山国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衡山镇外环路霍山县污水处理厂综合楼 | |
联系人:陈龙 | |
电话:199*****117 | |
邮箱:chen*********@qq.com |
标签: 转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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