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成渝中线1标项目临建地材询价

中铁十一局成渝中线1标项目临建地材询价

发布单位:中国铁建/中铁十一局/城市轨道工程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11-11 15:00:36
投标截至时间:2024-11-15 08:00:00
内容:

询 价 函

询价编号:ZT11(09)-CYZXZQ1B-XJ-2024-20

公司:

因 成都 市高铁施工需要,我公司 成渝中线1标 拟采购一批 砂石料 (清单如下表),请贵公司按以下具体要求进行报价。

一. 物资需求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质量标准

计量单位

需求量

到货地点

备注

1

机制砂

中砂

国标

1000

成都市成华区蜀龙路保平社区中铁十一局工地


2

豆砾石

5-10

国标

1000


3

红砖

240*115*53mm

国标

******


二.有关要求:

1.报价资料要求:报价函、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近2年供货业绩(同类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生产能力证明材料、本年度质量检测报告。

1.1.报价函:必须按照需方提供的样表格式进行编制报价,详见报价资料。若报价单位未按附表编制报价,视为报价函无效。

1.2.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需涵盖询价物资种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报价人若为代理商,须取得制造工厂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用、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装车费、运杂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需方不再支付其他费用,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的税额在报价表中单列。

3.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过磅验收数量为准。

4.货物验收方式:砂石料过磅称重验收,并复核砂石料的含水率确定实际结算数量。沙子含水率不得高于 5 %,石子含水率不得高于 5 %。经采购方检测,含水率在允许范围以内的按实际过磅数量进行验收,超过允许范围的,扣除超出部分水分重量后进行验收。

5.质量要求:供货方提供的砂必须符合GB/T*****-2022建筑用砂标准要求,碎石必须符合GB/T*****-2022建筑用卵石、碎石标准要求,且必须符合本项目设计图纸要求的质量标准。

6.交货期限:供货方需在需方下达计划后1天内送达指定交货地点,具体时间双方协商。

7.交货地点:成都市成华区保平社区中铁十一局工地。

8.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8.1.结算方式:结算采用“一票制”,结算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采用固定价结算,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合同单价进行调整,风险自担。

8.2.货款支付比例:在采购方收到卖方提供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联、抵扣联后并核对无误后,扣除5%的质保金, 180 天内向卖方支付该批物资 60 %的价款, 360 天内向卖方支付至该批物资 95 %的价款,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一个月后支付,依次类推。质保期24个月。

8.3.货款支付方式:电汇、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或E信通(贴息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9.报价有效期:60日。

10.其他要求:红砖卸货要按要求堆码整齐到指定位置,不增加任何费用。

三.报价资料投递:

报价人通过“铁建云链”(https://www.crccep.com/homeIndex)进行供应商注册,登录后查询询价公告并按流程要求在“铁建云链”递交资料(具体请参考网站首页下方“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方:杨王刚 电话:134*****217

采购组织:许先生 电话:181*****222

采购方:中铁十一局集团成渝中线1标项目部

采购组织: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采中心

2024年11月11日


报 价 函

中铁十一局集团物资集采中心/成渝中线1标项目部: 询价编号:ZT11(09)-CYZXZQ1B-XJ-2024-20

我方已经仔细阅读 ZT11(09)-CYZXZQ1B-XJ-2024-20 询价函,愿意参加 ZT11(09)-CYZXZQ1B-XJ-2024-20 的报价,若中标我方将以此作为物资及服务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我方报价如下:

序号

名 称

规格型号

计量

单位

数量

不含税单价(元)

增值税

税率

含税单价

不含税

合价/元

含税合价

备注

A

B

C

D=B*(1+ C)

E=A*B

F=A*D

1

机制砂

中砂

1000







2

豆砾石

5-10

1000







3

红砖

240*115*53mm

******








合计










特别注明:接受现金支付比例 %,接受承兑(包含但不限于:银行承兑、铁建银信、商业承兑、E信通等支付方式)支付比例 %,承兑票据由供方自行处置,需方不承担贴息费用。(必须填写)

我方同意报价函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日期起60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标。我方慎重保证,报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采购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本单位报价作废。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报价函、采购人的书面通知等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我方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文件。

我方联系方式: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报价人: 公司/厂(章) 2024年 月 日


,成都市,成华区,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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