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自助打复印机投放项目比选公告

校园自助打复印机投放项目比选公告

为确保向华东政法大学师生提供便捷的自助打(复)印服务,根据《华东政法大学采购管理办法》《华东政法大学后勤管理处比选采购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后勤管理处拟开展学校自助打(复)印机投放项目比选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商前来报名。

一、项目介绍

(一)项目名称:华东政法大学校园自助打(复)印机投放项目

(二)项目情况:

1.设备来源及安装自助打(复)印机及配套设备由服务商提供并负责维修保养。设备分别安装在学校指定区域,其中:长宁校区图书馆2台;凯旋路校区2台;松江校区图书馆2台、明法楼东楼1台、明法楼西楼1台、综合事务楼1台、集英楼1台、明远楼1台、明理楼1台、五期公寓2台。

校区

安装地点

台数

长宁校区

图书馆

2台

凯旋路校区

按指定地点安装

2台

松江校区

图书馆

2台

明法楼东楼

1台

明法楼西楼

1台

综合事务楼

1台

集英楼

1台

明远楼

1台

明理楼

1台

五期公寓

2台

合计

14台

2.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服务提供商每年需向学校支付垃圾清运费,其中松江校区200元/台,长宁校区100元/台,凯旋路校区100元/台,合计2400元。设备用电费计算:选定松江、长宁校区图书馆各一台设备安装电表,以其读数为基准(其中凯旋路校区以长宁校区图书馆电表读数为基准),分别乘以校区设备数量,结合电价标准估算收取电费。除上述费用外,学校不收取其他费用。因此,服务商需向师生让利,打(复)印收费标准不得高于校内同类服务收费标准,即A4纸黑白单面打(复)印不高于0.20元/张;A4纸彩色单面打(复)印不高于1.00元/张。

二、服务商须知

(一)服务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相应的经营服务资质(如按照有关规定要求须具有);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具有固定的服务团队,能及时应对设备维修等突发情况;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自助设备必须严格确保用户文件的隐私性和安全性,应具备用户个人隐私信息保护措施方案,切实注重用户知识产权的保护。若涉及云平台合作,须提供相应的云端合作协议及证明文件,确保2小时内自动删除文件功能的实施。

(三)本次比选共选取一家服务商作为固定合作服务商,签订服务合同,服务商在合同期内向学校师生提供自助打(复)印服务。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名比选,参加的各方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五)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

(六)服务商必须自行提供服务,并确保服务质量,不得将项目转包分包,一经发现取消服务资格。

三、现场踏勘

2024年11月14日10:00,长宁区万航渡路1575号,联系人徐老师,********;11月14日下午13:30,松江区龙源路555号,联系人陈老师,********。请至少提前一天联系。

四、报名文件接收

(一)接收时间:2024年11月19日下午15:00;

(二)投递地址:上海市松江区龙源路555号励勤楼213室;

(三)报名文件要求密封、盖章;

(四)提交方式:快递或现场递交;

(五)联系人:许老师,********

五、报名文件清单(各提供两份,下列文件都需盖章)

(一)服务方案(组织架构、服务团队、报价、售后等);

(二)相关经营资质:如营业执照、公司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合一证)及其他资质证明;

(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联系电话;

(五)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业绩证明。

注:凡愿参加报价的合格服务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递交全部材料,逾期不再办理。所提交的资料和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服务商承担。

华东政法大学后勤管理处

2024年11月11日

附件:华东政法大学校园自助打(复)印机项目评分标准.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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