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房基础设施改造-机房基础设施改造采购公告
机房基础设施改造-机房基础设施改造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11 信息来源:宝山区 浏览次数:
采购公告
机房基础设施改造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机房基础设施改造
二、项目编号:2024-JQWBSH-W1002
三、项目概况:
包号/ 序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1 | 机房基础设施改造 | 详见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详见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详见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详见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合同签订之日起35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 上海市宝山区 | / |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2.项目预算:人民币49.8068万元;
3.最高限价:人民币49.8068万元;
4.本项目共1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投标供应商具备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屏蔽室建设)或涉密系统集成乙级以上资质。
(六)投标企业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11月12日至11月18日,每日上午0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上海市宝山区(详细地址电话咨询)。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屏蔽室建设)或涉密系统集成乙级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申领方式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12月03日08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3日08时30分。
(三)投标地点:上海市宝山区(详细地址电话咨询)。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3日08时30分(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开标地点:上海市宝山区(详细地址电话咨询)。
八、现场踏勘(踏勘前仔细阅读采购文件,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一)现场踏勘时间:2024年11月19日09时00分。
(二)踏勘地点:上海市宝山区(详细地址以下电话咨询)。
(三)联系人:王先生。
(四)联系电话:189*****056。
(五)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一)采购单位
联 系 人:许助理
办公电话:021-********
移动电话:189*****181
(二)采购机构
联 系 人:刘同柯、费雨薇
移动电话:157*****330、136*****032
传 真:021-********
地 址:上海市宝山区(详细地址电话咨询)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叶先生
移动电话:180*****330
标签: 基础设施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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