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集团2024年统一技术平台人力资源池项目磋商公告
人保集团2024年统一技术平台人力资源池项目磋商公告
人保集团2024年统一技术平台人力资源池项目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11 15:50:07
类型:竞争性磋商
人保集团2024年统一技术平台人力资源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项目人保集团2024年统一技术平台人力资源池项目(“人保e采”项目编号:XM24JSGP******/002,采购代理项目编号:21-04-04A-2024-D-E*****)由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磋商工作,采购合同由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集团”)根据成交结果与成交人签署。现委托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可前来参与磋商响应。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人保集团2024年统一技术平台人力资源池项目。
1.2采购范围:本项目标包2拟采购3家供应商为人保集团提供技术专家、资深人员、高级、中级和初级五类技术服务人力。其中:技术专家528人天,资深人员1320人天,高级人员2376人天,中级人员2904人天,初级1064人天。合计8192人天。以上为采购预估数量,具体以合同实际执行为准。具体内容及要求见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1.3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包,情况如下: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采购内容/数量 | 成交人数量 |
标包1 | 云原生专家咨询人力资源服务项目 | 拟采购1262人天外部人力资源,包括:云原生资深技术专家206人天,云原生技术专家528人天,云原生咨询顾问528人天。 | 2个 |
标包2 | 分布式技术人力资源服务项目 | 拟采购8192人天外部人力资源,包括分布式架构师、开发、测试等人员,其中:技术专家528人天,资深人员1320人天,高级人员2376人天,中级人员2904人天,初级1064人天。 | 3个 |
1.4项目性质:服务。
1.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1年。
1.6服务地点:北京、上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2.3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1个金融或保险行业PaaS私有云平台或分布式技术平台(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中台、中间件平台、微服务平台等)的开发实施项目案例,须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合同/协议关键页扫描件(包括合同/协议首页、体现项目内容页、签署日期页、盖章页等)有效证明材料。
2.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2.5供应商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提供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
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5
2.6根据《中国人民保险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规定,严禁列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磋商响应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磋商响应,需填写《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不进入磋商、详细评审等后续环节。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5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4.2 凡拟报名参加中国人民保险集团集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均须先登录“人保e采”外网门户(https://ec.picc.com/)申请注册入库,审核通过后进行项目报名。
“人保e采”管理系统供应商注册入库详情可在登录“人保e采”外网门户后查阅《人保e采管理系统供应商入库操作指南》。
4.3 供应商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上传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人保e采外网门户项目报名截图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根据诚E招平台提示完成费用支付,磋商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疑问反馈:客服热线:020-********,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30分。
4.4供应商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磋商文件费用支付后,须登录“人保e采”管理系统获取电子磋商文件。
4.5供应商若对注册入库、获取磋商文件、CA证书办理、网上递交文件等系统操作有疑问,请参见本公告附件《“人保e采”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或拨打“人保e采”外网门户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帮助中心”专区。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0日09时30分00秒。
5.2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须成功递交至“人保e采”管理系统(递交状态显示为“递交成功”),逾期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5.3纸质响应文件的递交:须现场递交至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6号庄胜广场西翼11层招标投标中心会议室(于西翼办公楼出11层电梯后可见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中心前台接待及LED显示屏),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封装的纸质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电子响应文件和纸质响应文件均为本项目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有其中之一未按本项目磋商文件要求递交的,其响应视为无效。
对于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成功递交电子响应文件至“人保e采”管理系统,但未按要求递交纸质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对于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因自身原因未成功递交电子响应文件至“人保e采”管理系统,但线下递交纸质响应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拒收其纸质响应响应文件。
5.4 电子数字证书认证(以下简称“CA”):本项目磋商文件澄清确认、响应文件的离线制作、网上递交、磋商报价及澄清等环节均需使用CA(获取磋商文件无需使用CA)。
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请及时登录“人保e采”管理系统办理CA,否则将无法正常响应。流程见本公告附件《“人保e采”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或“人保e采”外网门户首页上方 “CA办理”专区。由于未及时办理CA造成影响响应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登录时需输入注册“人保e采”管理系统预留的手机号码收到的短信验证码,请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登录“人保e采”管理系统,调试台式机或笔记本电脑等电子设备,确保麦克风及摄像头可用、画质音质清晰,确保网络顺畅。点击待办任务,登录腾讯会议。
5.5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规则:若为系统故障造成的响应文件递交异常,则推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供应商完成电子响应文件递交;若非系统故障造成的响应文件递交异常,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6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响应文件不予接收或已经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效;
5.6.1电子响应文件逾期递交或者“人保e采”管理系统未显示为“递交成功”的;
5.6.2纸质响应文件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封装的;
5.6.3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供应商递交的;(资格预审项目适用)
5.6.4未按磋商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磋商文件的。
5.7磋商期间,请供应商就企业综合实力、同类业绩、服务支持能力、项目团队能力、人员管理方案、服务承诺等方面进行磋商及陈述,首轮磋商陈述时长不超过10分钟。陈述内容不得超出响应文件范围,如与响应文件不一致,以响应文件为准。
注1:电子响应文件均经过“人保e采”管理系统递交并由系统进行加密处理,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注2:响应截止时间前,可多次递交或撤回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新响应文件前需撤回前一次的电子响应文件,并且前一次的电子响应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
注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登录系统查看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结果,确认是否“成功递交”。
注4:供应商应至少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对账号登录、CA使用、响应文件编制及线上递交等功能进行操作测试。如有问题,请拨打“人保e采”外网门户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帮助中心”专区。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账号登录异常、响应文件递交失败等情形,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磋商公告同时在“人保e采”外网门户(https://ec.picc.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www.cfcpn.com)上发布,除上述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采购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西城区西长安街88号中国人保大厦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6号庄胜广场西翼11层1111室
联系人:陈禹廷、牧晓鹏、刘雯玉、胡迪
电子邮件:chenyt0921@foxmail.com
采购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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