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家镇大张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村委会南侧道路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闫家镇大张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村委会南侧道路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风险提示 |
1.转出标的的合法性以及真实性由转出方负责,此次交易过程中存在相关交易风险及法律纠纷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并解决。 2.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并不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对任何因直接或间接使用本网站内容而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有关内容不准确、不完整而导致的损失,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部分转让标的可能涉及多次产权变更登记,多次产权变更登记所涉及的税费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4.部分转让标的可能存在无法过户的情况,请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去有关部门了解情况后在进行报名。 |
采购方名称 | 桦南县闫家镇大家张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地址 | 桦南县闫家镇大张家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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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类别 | 工程建设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孙奇冰 |
企业性质 | 村集体 | 项目周期 | 4天 |
农用项目 | 是 | 资金性质 | 集体 |
资金来源 | 类别:集体 金额:***** |
预算价格 | ***** 元(总价) | 交易价款/付款方式 | 分期付款,分期付款方式:以签订的书面合同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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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信息 | |||
意向供应方条件 | 桦南县桦南县闫家镇大家张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村委会南侧道路维修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关于加快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推动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流转全部进场交易的通知》、《黑龙江省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对桦南县闫家镇大家张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村委会南侧道路维修项目进行竞价采购,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采购单位:桦南县闫家镇大家张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项目编号: 3、项目名称:桦南县闫家镇大家张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村委会南侧道路维修工程项目。 4、采购概况:预算总金额:*****.00元。具体为: 一、石料:宽6米X长200米=1200平方米, 1200平方米X厚度0.5米=600方, 600方X40元/方=*****.00元; 二、铲车(50)工时费:600元/天X2台X2天=2400.00元 加油费用预计:600元/天X2台X2天=2400.00元; 三、小铲车工时费:17小时X160元/小时=2720.00元; 四、翻斗车工时费:500元/天X2台=1000.00元 加油费用预计:160元/天X2台=320.00元; 五、钩机(大)工时费:3500元/天X2天=7000.00元; 六、钩机(小)工时费:27小时X200元/小时=5400.00元。 七、四轮车工时费:4台X400元/天X4天=6400.00元; 八、人工费:4天X100元/天=400.00元。 合计:*****.00元。 5、工 期:4天,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或特殊情况除外。(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6、付款方式:开具普通增值税发票后,通过转帐支付,工程经验收合格后分期支付工程款(需预留工程保证金的2602除外)。 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二、报名及竞价方式 1、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陆黑龙江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www.hljnjzx.com,)查询及报名,具体以省产权交易平台公示日期为准。 2、竞价时间:具体以产权交易平台公示日期为准。 3、竞价方式:阶梯竞价,反向竞价。 4、减价幅度:500元/次。 5、延时报价周期:60秒。(竞价结束前一分钟之内有人出价,会继续延时一分钟) 6、报名结束前2个小时内不再受理报名,节假日不受理报名,请意向报名方按照时间要求尽早报名。 7、为保证报名信息及时审核,意向报名方应在报名前及时联系交易机构联系人告知报名意向。 三、意向承包方要求: 1、承包此项目为个人的需有能力完成此项目,为法人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与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3、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5、项目施工时,应严格控制施工宽度和深度,不得损害国家和个人利益,因施工过错造成损失的由中标方承担。 6、因施工原因对他人造成人身伤害的由施工方自行承担,村集体概不负责。 7、中标方法人或个人需年满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8、公告中上传合同为草拟合同,仅供参考,具体金额、时间等内容请以签订正式合同为准。 9、遵守其他法律、法规规定。 四、竞价保证金 1、竞价保证金金额:5204元人民币(大写:伍仟贰佰零肆元整)。 2、竞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报名日期截止前,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方不能参与竞价。 3、竞价保证金及手续费:交纳至指定账户,以资金到账为准。竞价保证金需交纳到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在报名时通过扫描二维码进行支付竞价保证金。手续费:中标价格的2%;由中标方缴纳,中标方保证金待签订合同后返还;未中标方保证金于竞价结束之后返还。 4、意向承包方有恶意竞价或中标后不履行要求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若此项目只有一人报名,但未进行竞价则视为单方面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5、因中标方导致项目无法按期完成或者造成损失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中标方承担相应责任。 6、竞价结束后公示期为3天;成交方应于公示结束后7天内与村集体签订施工合同,否则视为违约,竞价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7、意向承包方应在报名前与村集体联系到现场实地查看标的情况,不得以未到现场为由迟滞签订合同以及延缓施工,否则报名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五、确定成交供应方 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原则确定中标方。如只有一家意向承包方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项目预算,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中标方。 六、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方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供标的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其采购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作为违约金,代理机构留取成交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违约金转至采购人指定账户。意向供应商所供产品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免责声明 当出现以下情形,县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意向承包方未在报价期限内报价的; 2、意向承包方因自身原因导致其注册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3、意向承包方因以往密码、自身终端设备或网络异常导致无法正常报价的; 4、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导致系统故障无法继续报价的,或者司法部门、政府监管部门紧急要求停止报价等原因导致报价中断的等其他不可抗力因素。 5、不仔细阅读公告,或因对标的详细情况未在报名前与发包单位沟通了解而参与报名竞拍,对竞拍后的标的有异议的。 6、意向承包方应对竞拍号码及密码的安全负责,并对使用竞拍号码和密码进行的所有竞价活动负责。在网络竞价过程中,所有操作均视为意向承包方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意向承包方自行承担。 八、联系方式 1、村联系人:孙奇冰 电话:138*****222. 2、代理机构:闫家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3、地址:闫家镇人民政府 4、交易机构联系人:伊恩桥 电话186*****989 | ||
其他描述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交易保证金(元) | 5204 |
服务费 | 成交价格*2% | 挂牌公告期 (工作日) | 3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 满足摘牌条件的意向供应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竞价方式 | 反向竞价 |
阶梯价 | 500 | ||
报名起始时间 | 2024-11-11 14:41:42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11-14 14:41:00 |
竞价起始时间 | 2024-11-14 14:41:00 | 竞价截止时间 | 2024-11-14 15:41:00 |
备注 | 合 同 甲 方(全称):桦南县闫家镇大张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社会信用代码:N*******MF******XB 法定代表人 :孙奇冰 身份证号码 :230*****821******* 联系地址 :桦南县闫家镇大张家村 联系电话 :138*****222 开户银行 :黑龙江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闫家支行 账 号:460*****200******* 乙 方(全称): 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地址 : 联系电话 : 开户银行 : 账 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就桦南县闫家镇大家张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村委会南侧道路维修 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桦南县闫家镇大家张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村委会南侧道路维修工程项目 2、工程地点:桦南县闫家镇大家张村 3、工程内容:关于修村委会南侧道路一事,该道路与交通局协调,由村里负责基础维修、打垫层,由交通局给修水泥路面。费用明细预算如下: 一、石料:6米*200米=1200平方米;1200平方米X厚度0.5米=600方, 600方X40元/方=*****.00元; 二、铲车(50)工时费:600元/天X2台X2天=2400.00元 加油费用预计:600元/天X2台X2天=2400.00元; 三、小铲车工时费:17小时X160元/小时=2720.00元; 四、翻斗车工时费:500元/天X2台=1000.00元 加油费用预计:160元/天X2台=320.00元; 五、钩机(大)工时费:3500元/天X2天=7000.00元; 六、钩机(小)工时费:27小时X200元/小时=5400.00元。 七、四轮车工时费:4台X400元/天X4天=6400.00元; 八、人工费:4天X100元/天=400.00元。 合计:*****.00元。 二、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2024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2024年 月 日 合同工期: 天 该工期包括法定节假日、交叉施工、配合施工的等待时间。因天气或其它因素影响施工,经甲方确认同意后乙方可以适当延长工期。 三、工程总价及结算方式 工程价款为 万元人民币(大写 ),经验收合格后支付95%工程款,预留5%工程款,质保期12个月,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予以支付。同时乙方必须提供正规发票。 四、施工标准 详细填写工程施工要求,如材料材质、面层厚度、水泥标号、路基填料构成等。根据具体项目填写具体标准。 五、质量保证责任 1、自乙方维修工程完工后,乙方须对全部工程承担质量保证责任,甲方保留乙方工程金额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为1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证期满,如未发生质量问题,甲方返还乙方质量保证金。 2、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定期对施工工程进行巡访,对存在隐患的质量问题,予以及时解决,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违约责任 1、乙方无特殊原因逾期开工、逾期竣工或逾期履行其他义务的,任何一项逾期达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承担因此而造成的甲方的一切损失。 2、因乙方故意或疏忽导致的材料和施工工艺不符合技术规范、环保要求以及其他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或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无论工程是否已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以及是否超过质量保证期。甲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享有索赔追偿权利。 3、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转让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乙双方自行约定) 4、乙方施工过程中所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在未解决前,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 5、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任何一项义务,经甲方通知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6、凡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应承担合同签订价款20%的违约赔偿金,并赔偿甲方所受到的损失。 七、安全责任 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采取严格施工安全措施,乙方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负责。凡在此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其他责任事故,均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八、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在乙方施工中为乙方提供水、电等便利,并负责同农户及有关部门协调。 2、乙方在施工中要保护好甲方的财产不受损失,否则照价赔偿。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交付使用前乙方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半成品进行保护并承担相关费用,甲方概不负责。 4、乙方维修时必须每天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5、乙方在施工中随时接受甲方的质量检查,检验及监督,并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的返工,修改的费用。 九、其它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县乡相关部门各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未尽事宜或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桦南县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法人(签字): 乙方法人(签字): (公章)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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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须知 |
一、保证金缴付方式及要求: 意向受让方为个人的,可选择银行柜台转账、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转账三种之一的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不得采用现金转账缴付竞价保证金。 意向受让方为单位的,可选择银行柜台转账、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转账等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不得采用现金转账缴付竞价保证金。 如果意向受让方未按规定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将会造成竞价保证金无法退还意向受让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1.通过银行柜台转账的,在缴款时须在银行进账单或汇款凭证的备注/用途/附言栏中准确填写项目编号。 2.通过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转账的,在缴款时须在网上银行支付界面的备注/用途/银行附言栏中准确填写项目编号。 二、竞价保证金缴付注意事项 1.意向受让方应填写并提示竞价保证金汇出银行将其填写的备注信息准确、完备地发送至农交中心指定账户。若因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而导致其无法参与竞价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应妥善保管竞价保证金缴款凭证,该凭证将作为查询及办理相关手续的依据之一。 三、报名所需材料 以转出信息公告中确定的受让方条件、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为准。 1.有效资格证明文件: (1)受让方为个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 (2)受让方为单位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合作社章程/公司章程(封面盖章,骑缝盖章)、合作社成员大会决议/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 2.缴款凭证。 3.保证金退还所需报名人本人名下的有效银行卡。 四、报名: 竞价保证金缴纳后: 1.线下报名:携带竞价保证金缴款凭证的原件以及报名所需材料到乡镇(街道)、区(县、市)、市级农村产权交易机构进行报名。 2.线上报名:点击“我要报名”按钮,填写报名信息,以附件形式上传竞价保证金缴款凭证和报名所需材料的照片。 五、实行网上电子竞价的项目 意向受让方登录http://www.hljnjzx.com(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凭报名时的用户名、密码登录,点击“电子竞价”,在竞价项目中找要竞价的项目,点击“我要竞价”,进入竞价大厅,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进行报价。 六、受让方 受让方承诺在竞价成功后严格按照出让方的要求利用本标的。 七、当出现下列情形时,保证金不予退还 出让方可以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为限,在扣除农交中心的交易服务费用后,向意向受让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让方和农交中心损失的; (二)意向受让方通过获取出让方或标的企业的商业秘密,侵害出让方合法权益的; (三)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让方合法权益的; (四)意向受让方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农村产权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 (五)意向受让方恶意炒作、操纵市场价格、出价严重偏离市场价格等非正当手段扰乱市场交易行为的; (六)意向受让方在竞价成功后未按约定支付合同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七)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让方造成损失的; (八)意向受让方竞价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签订合同的; (九)受让方未按交易条件的要求完成标的交付交接的; (十)农交中心认定的其他破坏正常交易秩序、不推进交易或放弃受让等违反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行为。 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出让方、农交中心或经纪会员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有过错的意向受让方继续进行追偿。 八、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受理报名。 九、本平台对相关主体所发布的项目挂牌信息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 意向受让方有意向应到标的物现场详细察看标的物的现状和瑕疵情况,对标的有明确的认识,若标的现状与项目公告内容有差异的,以标的现状为准,一经成交交易价格不作调整。 十、免责声明 (一)农交中心对出让方或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及违约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若出现下列任何情况,农交中心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对因不可抗力因素以及本中心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等突发事故所产生的不可预测或不可控制因素造成损失的; 2、网络竞价活动的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由于意向受让方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网络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不符而导致未能按时参与报价的; 3、意向受让方因自身原因导致其注册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4、意向受让方因遗忘密码、自身终端设备出现故障或网络异常而不能正常参与竞价的; 5、意向受让方不符合受让方条件或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项目公告逾期报名没有取得竞价资格的; 6、其他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导致未能报名或正常参与交易的。 十一、郑重提醒意向受让方 报名前请仔细核对是否符合受让方条件并对竞价资格负责;农交中心发现不符合规定和相关条件的有权退回或取消资格;报名成功后务必注意登陆账号和密码的安全。凡使用该账号登入平台后所进行的一切报价及所做出的一切行为,均被视为账号所属注册用户的自主有效行为,该注册用户应对行为后果承担全部经济与法律责任。 十二、意向受让方 应认真阅读并正确理解《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规则(试行)》《网络竞价须知》《报名须知》等全部的条款及内容,意向受让方一旦登录农交中心交易平台使用,即表示对上述全部条款及内容予以确认,无任何异议。 |
标签: 委会南侧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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