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综合物流园区项目标识系统采购询比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齐齐哈尔综合物流园区项目标识系统采购询比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询比项目齐齐哈尔综合物流园区项目标识系统采购采购人为齐齐哈尔龙鹤物流园区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现对齐齐哈尔综合物流园区项目标识系统采购项目采购进行询比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齐齐哈尔综合物流园区项目标识系统采购

2.2 项目编号:JT-XM-XBCG-HW-******-0181

2.3 采购内容:标识系统采购,详见附件。

2.4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2.5 最高限价:******.62元(大写:壹拾肆万捌仟肆佰叁拾伍元陆角贰分元)(包含但不限于:产品价款、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含1%增值税专票等)

2.6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7 采购范围:标识系统采购。

2.8 交货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7日内。

2.9 交货地点:齐齐哈尔市铁锋区曙光大街与北二路交汇处齐齐哈尔综合物流园区。

2.10 质 保 期:6个月

2.11付款方式:以合同签订为准。

2.12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质量验收标准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满足采购人需求,达到合格标准。

2.13 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合同包,即01合同包。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意向供应商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3.3意向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1年11月12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供应商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上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3.4意向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3.5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hljsjtjt.com/)中被列入供应商信息中诚信/失信行为、企业黑名单的且处于处罚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项目询比。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本项目。

3.7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同一人在不同单位均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询比采购,以及不同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

3.8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询比采购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9 供应商仅限于为本单位支付平台使用费及采购文件费用。若存在任一供应商为多家供应商代缴上述费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同时,依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中关于供应商失信行为的认定标准,此类行为被定性为采购活动中的串通投标或围标。涉及的供应商将在一年内禁止参加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供应商仅限于为本单位缴纳CA数字证书,若出现任一供应商为多家供应商代缴CA数字证书费用的行为,涉及的所有供应商一年内禁止参加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2日00时00分至2024年11月15日00时00分(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4.2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已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采购服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直接在线点击“我要报名”,按要求操作完成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未注册的供应商需在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点击“注册及CA管理”,按要求完成注册后方可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后方可开展全流程电子招采活动;

此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通过其他渠道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具备参加本项目的资格;

4.3 CA数字证书可线上办理也可现场办理:

现场办理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大道245号(招采服务中心),咨询电话详见门户网站下方。

4.4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标包;

4.5本项目采用网上申请方式,供应商登录系统后,按要求提供资料上传至采购服务平台;

5. 采购保证金

5.1本项目不要求交纳采购保证金。

6.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时间

6.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24年11月22日13时30分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提供的“黑龙江交投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按询比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供应商应在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开启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6.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登录“采购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实时在线关注采购人的文件开启情况,供应商需在发出解密提示后30分钟内进行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其电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未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造成投标失败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3使用本企业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响应文件解密须使用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的CA,请供应商提前准备好所需的CA,并熟练掌握远程互联网开启会议的登录、签到、解密等的操作。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hljsjtj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同时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8. 其他

本项目通过采购服务平台(https://zc.hljsjtjt.com/#/)实行全流程电子招采,注册及操作等相关问题可通过“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查看相关内容,招采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门户网站下方技术支持电话。

9.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齐齐哈尔龙鹤物流园区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齐齐哈尔市铁锋区曙光大街与北二路交汇处齐齐哈尔综合物流园区

邮 编:******

联 系 人:赵继文

电 话:183*****350

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新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会展家园小区28栋10门市

邮 编:******

联 系 人:刘天鹏

电 话:0451-********

电子邮箱:xgzb888@126.com

监督部门:黑龙江省龙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全工程部

电话:158*****308

2024年11月11日

标签: 齐齐哈尔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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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新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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