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富市检查站信息化建设设备招标公告
文富市检查站信息化建设设备招标公告
祁阳县公安局的祁阳县公安局文富市检查站信息化建设设备采购,委托代理编号:QYZP********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祁阳县公安局文富市检查站信息化建设设备采购。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永祁财采计-2016-000041 委托代理编号:QYZP********。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预算(元) |
1 | 祁阳县公安局文富市检查站信息化建设设备采购 | 1项 | 410000.00 |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
1 | 祁阳县公安局文富市检查站信息化建设设备采购 | 项目建设内容为文富市公安数字化检查站建设以及车辆卡口及视频监控建设,主要有卡口建设、视频监控建设、网络建设等,并应用永州市公安检查站联网管控平台实现人车查控,实现省级系统接入,省级系统如下:远程监控系统、车辆查缉管控平台、交通违法处罚系统、执法办案系统、路面视频巡逻。APP、软件安装实施需要采购方自行采购警务通后实施。 | 1. 投标人提供工程的配件一年质保、闪光灯两年质保,摄像头、计算机、拼接屏、监视器三年质保承诺函原件。2. 质保期内项目所含内容的维修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其中质保期内维护期间产生的交通维护费由中标人承担。3. 售后服务:在质保期内出现故障后2小时电话响应,4小时到达现场,一般故障12小时内处理完毕,重大故障48天内处理完毕,并免费提供所需更换的任何配件。质保期满后出现故障后4小时内到达现场,一般故障24小时内处理完毕,重大故障3天内处理完毕,并提供所需更换的任何配件。 | 1.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验收合格。 ⒉地点:祁阳县公安局 ⒊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付合同价款的95%,剩余10%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付清。 |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 否(√ ) | 是( ) 否(√ ) | 是( ) 否(√ )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①投标人提供工程的配件一年质保、闪光灯两年质保,摄像头、计算机、拼接屏、监视器三年质保承诺函原件。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6、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 年11月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祁阳县正平招标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6 年11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祁阳县浯溪街道办事处灯塔路县政务中心三楼开标二室。
七、联系方式
名 称:祁阳县公安局
电 话:张先生
联系人:139*****089
采购代理机构:祁阳县正平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申琼
地 址:祁阳县祁山路3-5号4楼(龙山办事处对面)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项目名称),委托代理编号:]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年月日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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