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丰路107国道-建设大街道路工程设计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仓丰路107国道-建设大街道路工程设计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本招标项目 仓丰路(107国道-建设大街)道路工程设计 已由 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 以 石政函【2023】2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石家庄市城投青创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城投青创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规模及内容:仓丰路西起107 国道,东至建设大街,为城市主干路,全长约1653m,红线宽50m。规划雨水方沟3.2x2.0米、污水管线两道D800-D70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燃气工程、管网综合、海绵城市等,总投资约***** 万元,其中工程费约8776万元,征地拆迁费用约4843万,管线迁改费约1980万元。 2.1.2.建设地点:石家庄市仓丰路(107国道-建设大街)。 2.1.3.设计服务期限:30日历天 2.1.4.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2.2招标范围: 本次设计包含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设计能力。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3、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5、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6、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7、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8、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9、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10、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1、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2、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3、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4、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5、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6、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7、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3.1.2 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其他要求: a.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b.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1-11 09:00:00 至 2024-12-02 09:29:00 ,登录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补遗、修改等文件,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12-02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 CA 为投标文件加密。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标段名称 | 收费金额(元) | 付费主体 |
仓丰路(107国道-建设大街)道路工程设计 | 0 | 无 |
招标人: 石家庄市城投青创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石家庄城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兴石广场3号楼 |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兴石广场3号楼 |
邮编: ****** | 邮编: ****** |
联系人: 付尧 | 联系人: 王涵 |
电话: 139*****884 | 电话: 0311-******** |
传真: /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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