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高标准农田整治勘测、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及预算编制招标公告

2017年高标准农田整治勘测、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及预算编制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SYZX2016-657、65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梅河口市2017年高标准农田整治项目已由吉林省国土资源厅以吉国土资开发【2016】2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梅河口市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源为26%中央财政资金和74%省财政资金,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测、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及预算编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山城、杏岭等11个乡镇。

2.2 建设规模:5500公顷。

2.3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一标段:项目勘测工作;

二标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及预算编制工作。

2.4 服务周期:

一标段: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2月10日,共计40日历天。

二标段:可行性研究报告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设计及预算编制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2月10日,共计40日历天。

2.5 项目实施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关于土地整治工程方面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办法、示例,吉林省关于土地整治工程方面的文件、规定以及吉林省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有关技术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测绘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二标段投标单位须同时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或农林行业或市政公用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土地规划资质乙级及以上)和工程咨询(水利行业或农林行业或市政公用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所有标段投标人须在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土地整治项目名录备案中备案并审查通过的单位方可投标。

3.2 企业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一标段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从事过农村土地勘测工作;二标段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从事过农村土地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设计及预算编制工作。且其他专业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6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不接受在以往参与土地整治相关工作中存在违法违规及不良行为记录的单位参加投标。

3.7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允许同时就本项目上述同一项目投标。

3.8 投标人在投标前要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到检察机关办理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9 投标人只可以对上述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2日至2016年11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在长春市政务中心七楼C区3708室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为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每标段招标文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16年11月25日9时00分,地点均为一品吉粮国际酒店四楼会议室(长春市绿园区春城大街与皓月大路交汇处)。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标段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壹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二标段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叁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梅河口市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指挥部

联 系 人:王先生、李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 系 人:袁贺、申晓晶

电 话:****-************-********

2016年11月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预算编制 可行性研究 勘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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