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海关技术中心2024年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原子光度计等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哈尔滨海关技术中心2024年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原子光度计等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哈尔滨海关技术中心2024年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原子光度计等设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哈尔滨市道里区华兴街107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HF-G*****

  项目名称:哈尔滨海关技术中心2024年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原子光度计等设备)

  项目预算金额:预算内资金4,711,000.00元;第一包、气相色谱仪5台,共计2,296,000.00元;第二包、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3台,共计1,190,000.00元;第三包、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2台,原子荧光光度计2台,共计1,225,000.00元。

  最高限价:4,711,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

序号

品目名称

数量

单价预算(元)

合同履行期限

交货地点

质保期

备注

第一包

1

气相色谱仪-FID-ECD-顶空-自动进样器

1台

498,000.00

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供货,并验收合格。

供应商应予以特别注意:如出现未能到期供货的情况,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的执行,所有的经济损失由逾期中标人单方承担。

按照甲方指定地址(省内)

产品安装调试经用户验收合格当天起,质保期1年,在质保期内,产品因故障停用,质保期相应顺延。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

气相色谱仪-FID-ECD-自动进样器

1台

350,000.00

3

气相色谱仪-FID-FPD-顶空-自动进样器

1台

498,000.00

4

气相色谱仪-FID-FPD-自动进样器

1台

350,000.00

5

气相色谱仪-FID-FPD-ECD-顶空进样器(同江实验室)

1台

600,000.00

第二包

1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牡丹江实验室)

1台

350,000.00

2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同江实验室)

1台

490,000.00

3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同江实验室)

1台

350,000.00

第三包

1

原子荧光光度计(牡丹江实验室)

1台

230,000.00

2

原子荧光形态分析仪A(同江实验室)

1台

325,000.00

3

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B(同江实验室)

1台

250,000.00

4

原子荧光光度计(鹤岗实验室)

1台

420,000.00

  各品目产品的投标报价不能超过本品目预算,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享受相应的政府采购政策;

  2.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须具有有效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号信息并可以开具正规发票;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通过以下网站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

  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没有被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此查询只限供应商),无行贿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此查询只限供应商);

  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7.本项目兼投兼中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从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8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邮箱获取。

  3、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中下载《领取文件登记表》,填写后请发送到邮箱:hcbyhrb@163.com

  (2)供应商登记时:请注明邮件名称,邮件名称填写供应商全称及项目名称。

  (3)请供应商发送邮件前认真核实相关信息,如发现有同一供应商或同一邮箱重复、反复发送邮件,则以供应商的第一份邮件登记信息为准。

  (4)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每日截止时间(17时)后统计邮箱登记信息,并统一向成功登记的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

  (5)如供应商邮件信息不准确,造成的任何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邮件到达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邮箱显示的邮件到达时间”为准,逾期到达的,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任何责任。(建议供应商提前办理,以免逾期)

  (7)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如包含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的,且供应商在该公休日、节假日内发送的任何邮件,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公休日或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处理。

  4、公告期限: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8日;

  5、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无 元人民币。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华兴街107号)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哈尔滨海关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88号

  联 系 人:马女士、0451-********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华兴街107号

  联系电话:04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451-********

  邮 箱:hcbyhrb@163.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实验室仪器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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