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长安镇公共交通出行优化提升项目—文海北路(海塘路-东堤路)
2024年长安镇公共交通出行优化提升项目—文海北路(海塘路-东堤路)
2024年长安镇公共交通出行优化提升项目—文海北路(海塘路-东堤路)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4年长安镇公共交通出行优化提升项目—文海北路(海塘路-东堤路),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宁仰山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宁市长安镇;
2.2建设规模:新建沥青人行道及停车位面积为*****m2,沥青做法塘渣换填+10cm级配碎石+20cmC30混凝土基层+自粘式防裂贴+沥青粘层+5cmAC-13C细粒式沥青砼;检查井盖改造约215座等,主要包括人行道及停车位工程、标线、现状检查井升降等(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合同估算价:约396万元;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21日上午09:30,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jxszwsjb.jiaxing.gov.cn/col/col**********/index.html)”自主登记。(未领取CA锁及未注册的单位,请参照《关于海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及CA锁办理的通知》办理。
4.2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海宁市长安镇招标采购中心(杭海新区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三楼A区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地址:东西大道、仰山路口往南200米。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ttps://jxszwsjb.jiaxing.gov.cn/col/col**********/index.html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仰山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长安镇
邮 编:******
联系人:裘先生
电 话:0573-********
代理机构:嘉兴锦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宁文宗南路96号新桥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四楼
邮 编:******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131*****737
监督部门:海宁市长安镇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海宁市仰山路与525国道交叉口往南200米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573-********
2024年11月11日
附件1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1 | 有效营业执照 |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
2 | 资质等级证书 | 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提交资质证书复印件、提供投标人2024年11月18日(周一)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对应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 |
3 | 企业业绩 | 自2020年01月01日以来承接过已竣工的(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类似工程施工业绩1个及以上(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金额为200万元及以上的停车场工程或市政道路工程的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经备案)、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必须提供),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及造价。 |
4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交证书复印件)。 |
5 | 企业主要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 | 至少2个岗位,企业主要负责人指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及企业技术负责人(提交证书复印件) |
6 | 项目经理资格 | 具有市政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提交资质证书复印件) 并同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提交证书复印件) |
7 | 信用评价 |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意即未被信用中国列入“黑名单”记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
8 | 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 省外企业须提交《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提供复印件) |
9 | 没有被限制投标 | 投标人没有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定或取消投标资格的(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
10 | 承诺书 | 提供资质动态核查承诺书 |
注: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标签: 公共交通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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