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河镇运河村茨菇产业基地仓储项目变温库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古河镇运河村茨菇产业基地仓储项目变温库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古河镇运河村茨菇产业基地仓储项目变温库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古河镇运河村茨菇产业基地仓储项目变温库设备采购安装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阜宁县古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古河镇运河村;

2.2工程规模:古河镇运河村茨菇产业基地仓储项目变温库设备采购安装项目,主要为采购冷库板、冷库门、地面保温等,包括其配套设施的采购、安装调试及衍生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人提供的采购清单。

2.3招标预算价:48万元;

2.4质量要求:合格,质保期三年。

2.5计划工期:20日历天;

2.6本次招标工程共一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001

古河镇运河村茨菇产业基地仓储项目变温库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古河镇运河村茨菇产业基地仓储项目变温库设备采购安装项目,主要为采购冷库板、冷库门、地面保温等,包括其配套设施的采购、安装调试及衍生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人提供的采购清单。

20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三级(含)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

3.3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二级(含)以上建筑工程专业资质等级;

3.5投标项目经理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电子)证书(B类);

3.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6.1.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3.6.1.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6.1.3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3.7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7.8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级、盐城市级有关部门及阜宁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6)被阜宁县县级有关部门通报存在串通投标(视同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无故不签合同放弃中标资格、项目负责人存在在建工程、或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等情形的,在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通报,且在通报期内的。

3.8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1日8:30至2024年11月15日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正常 );

4.2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提供电子文件,购买时请携带U盘或其它移动存储。地址:阜宁县香港路539号(银领花园M01),联系方式:134*****606

4.3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1日15点00分,地点:古河镇政府招标办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9500.00元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缴纳,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投标文件一并交招标人,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中标价的5%,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数额为中标价的2%。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六.招标最高控制价:48万元

七、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付合同价款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经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款的90%;余款经验收合格满三年产品无明显质量问题的前提下按审定价结清余款(以上付款均无息)。

八、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进行评审,并按照商务评审得分由高至低推荐有排序的1名中标侯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九、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22.188.117.130:*****/)”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阜宁县古河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阜宁县古河镇人民政府 地 址:阜宁县香港路539号(银领花园M01)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高妍娜 联 系 人:邓先生

电 话:151*****670 电 话:0515-********

2024年11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茨菇产业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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