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公示:关于法院信息系统维护的单一来源公示

单一来源公示:关于法院信息系统维护的单一来源公示

采购单位:普陀区人民法院

采购项目名称:法院信息系统维护

政府采购编号:08-16-12288

采购内容:

法院信息系统维护

采购预算金额:815000元(国库资金:815000元;自筹资金:0元;)

供应商:上海浦东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郭守敬路498号浦东软件园1号楼5层

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说明:

上海法院信息化系统经过多年建设,已经逐渐形成了一个有规模、有体系的软硬件信息化系统,其网络、IT设施、业务等众多IT资源都需要得以有效运维保障,从而确保法院信息系统正常运行,为审判、执行、办公等工作提供有力支持。普陀法院在上海高院的统一指导下进行本院的信息化工作,采用全市法院应用软件统一与本院特色定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软件的开发工作,应用部署在本院设备上。所有软硬件设施均与高院互联互通,协同工作。为确保软硬件系统的正常运行,系统维护服务商须提供本院各类设备的维保服务,主要包括主机及存储系统运维服务、IBM系列软件系统运维服务、Oracle数据库系统运维服务、视频会议系统运维服务、庭审数据维护服务、应用软件开发运维服务、专用软件系统维护服务、ca系统维护服务、防病毒系统维护服务、信息化维护系统集成服务等。

单一采购理由:

1、保证原有系统一致性,上海法院综合管理系统是由上海浦东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05年起开发建设,并由该公司一直维护至今。主机及存储设备、IBM系列软件、oracle数据库、ca身份认证、视频会议、防病毒等系统均与法院综合管理系统密切相关,为法院业务系统的稳定运行提供技术支撑和环境保障。2、保证系统有效的对接和融合,本项目各子系统由上海高院统一设计建设,包括高院在内的全市各法院都采用浦东华宇提供的建设方案进行相关系统建设工作,为了全市法院统一架构、统一接口、统一管理,建议采用同一家的系统建设方案,减少不同服务商之间的信息交互,以确保全市系统稳定对接和融合。3、保证系统后期更好的运行维护。浦东华宇公司是上海法院信息化运维的总集成商,也是我院相关系统的承建商和运维商,为了保证运维工作的长期稳定、快速有效,建议“上海浦东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此项目唯一承建商。

公示起止时间:2016-11-02至2016-11-09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此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可以在本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单位,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采购单位:普陀区人民法院
地址:大渡河路1433号财政部门地址:大渡河路1668号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人:严老师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247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维护 信息系统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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