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经开区储备土地应急处置常年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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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功能及要求:

盖绿网、喷播植草(灌木)籽、施工围挡、围墙、挖运垃圾、房屋拆除、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等。

二、相关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符合采购人提出的技术要求。

三、技术规格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符合采购人提出的技术要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服务地点:湖南省长沙经开区内

服务时间:2年

五、服务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符合采购人提出的技术要求。

六、验收标准

本项目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 号文,简易验收标准验收。

七、其他要求

1、付款方式:建设单位向中标人支付,支付时间如下:

(1)工程进度款支付:本工程进度款由建设单位按月支付,每月支付当月已完成合格工程量造价的7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结算资料提交至区投评评审中心支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金额80%,区投资评审中心完成竣工结算审核,竣工资料合格并完成归档后,支付至工程结算款的95%,余款(工程结算款的5%,含质保金及风险保证金,两者合并设置)待缺陷责任期(2年)满且结算抽查(如有)完成后,依据结算抽查结果一次付清。质保金与风险保证金合并设置,以后到期的限额比例为支付条件。以上付款均不计息。

注:如承包人出现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行为,经发包人确认需支付违约金的,应当向建设单位财务部缴纳现金,未缴纳的,建设单位有权在应付未付款项中予以扣除。

承包人应在每次付款前向建设单位提供请款报告、足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抬头为建设单位)并附其他证明资料,否则建设单位有权要求延迟付款。以上付款均不计息,建设单位有权选择转账、承兑汇票或其他方式付款。每次付款具体时间以建设单位统一拨付工程进度款时间为准。

2、本项目投标报价应包含项目所有人工、管理、税费、利润等至项目交付使用前的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视为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采购人不组织踏勘,投标人在投标前,可自行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4、其他未说明事项以合同条款为准。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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