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枫亭菀食堂装修改造工程施工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利川枫亭菀食堂装修改造工程施工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利川枫亭菀食堂装修改造工程施工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利川简雅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利川枫亭菀食堂装修改造工程施工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

1.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利川枫亭菀食堂装修改造工程施工采购项目

1.2采购编号: HBJT-LCJYGS-*********

1.3建设(交货、服务)地点: 湖北省利川市

1.4采购内容及范围:本次采购针对枫亭菀食堂装修改造工程施工进行采购。详细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5最高竞标限价: ******.3元。

1.6计划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60 日历天。

1.7质量要求:合格并达到采购人装修验收标准。

1.8其他: /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2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满足本条第2.1 款、2.2款规定的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2.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标。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竞标,指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进行注册登记。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 11 月 12 日至2024年 11月 18 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联合体竞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3.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 11 月 22 日9时30分

4.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4.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上发布。

6.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评审采用 综合评分法。

7.其他

/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利川简雅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利川市南环大道交投枫亭菀项目S3商业楼二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186*****331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联 系 人:张女士、桂先生

联系方式:027-********

采购公告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最低要求

供应商应同时满足: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供应商应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件的彩色扫描件;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最低要求

近三年(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一项合同金额在30万元及以上或装修面积在300平方米及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项目;

注:供应商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内容不能反映项目业绩指标的,可补充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最低要求

项目负责人

须同时具备:

1、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2、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近三年(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合同金额在30万元及以上或装修面积在300平方米及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项目负责人;

4、无在建项目(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注:①应附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注册证书、合格证书等证明材料扫描件;使用电子证书的应当在电子证书完成手写签名,否则证书不予认可。

②项目负责人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业主(原发包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人员姓名及所担任的职务等业绩证明材料。

③以上拟派人员在职证明材料提供自投标截止日之前6个月以来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企业信誉要求

供应商应同时具备: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供应商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供应商没有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被列入交投集团公司“黑名单”且在处罚期内。

注:提供供应商声明(见采购文件格式内容)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改造工程 食堂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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