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眉县营头镇红河谷村山泉水厂二期项目招标公告
2024年眉县营头镇红河谷村山泉水厂二期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4年眉县营头镇红河谷村山泉水厂二期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眉县营头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眉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11日 17:09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8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2月03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 ||
预算金额 | ¥123.******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17-******* | ||
采购单位 | 眉县营头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眉县营头镇永兴街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17-*******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一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陕西省宝鸡市高新五路财富大厦A座2008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17-******* |
2024年眉县营头镇红河谷村山泉水厂二期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03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YDCG〔2024〕29号
项目名称:2024年眉县营头镇红河谷村山泉水厂二期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30,5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4年眉县营头镇红河谷村山泉水厂二期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230,5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229,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灌装机械 | 购置8000瓶灌装线及后道包装设备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1,230,500.00 | 1,229,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眉县营头镇红河谷村山泉水厂二期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眉县营头镇红河谷村山泉水厂二期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财务状况: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 (6)完税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声明);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声明)。
时间: 2024年11月12日 至 2024年11月18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时间: 2024年12月03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线上提交
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并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陕西CA锁)。
2.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baoji.gov.cn/),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并打印回执单。报名成功后即可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中下载电子文件(*.SXSZF 格式),未完成网上响应成功的或未在文件获取时间内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后果自负,采购文件谢绝邮寄;
3.供应商在网上填写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时应与采购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4.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模式,实行线上电子投标方式,各投标人须自行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bj.sxggzyjy.cn/)-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下载“宝鸡市不见面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并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按照流程制作电子标书并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为了保证远程不见面开标顺利进行,投标人需使用配备相关设备的电脑提前一小时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名称:眉县营头镇人民政府
地址:眉县营头镇永兴街1号
联系方式:0917-*******
名称:一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高新五路财富大厦A座2008室
联系方式:0917-*******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917-*******
一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1日
标签: 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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