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大通历史文化名镇人居环境综合提升-龙苑小区55栋旁挡墙修复工程征集招标公告

铜陵市大通历史文化名镇人居环境综合提升-龙苑小区55栋旁挡墙修复工程征集招标公告




现拟对铜陵市大通历史文化名镇人居环境综合提升项目-龙苑小区55栋旁挡墙修复工程进行公开征集,欢迎合格的企业单位参与。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地点:铜陵市郊区大通镇龙苑小区

2.项目范围:铜陵市大通历史文化名镇人居环境综合提升项目-龙苑小区55栋旁挡墙修复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所载明内容。

3.工期:30日历天

4.项目控制价:******.36元(暂列金3万,不计税)

5.项目成交价:控制价******.36元,即******.36元为本工程成交价。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7.交易方式:公开征集

二、项目的资格条件

1.征集响应人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征集响应人拟派项目建造师资格要求:

(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无在建工程。

3.其他要求:

(1)征集响应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本次征集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受到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行政处罚,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处罚期内的征集响应人或项目建造师不得参与征集响应。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征集办法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8日(征集会前1工作日),上午9:00-下午17:00。

2.报名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模板见附件);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诚信承诺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拟派建造师身份证的复印件,拟派建造师的注册证书复印件,拟派建造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

(3)使用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单位,需提供证件网站查询截图,或确保证书二维码扫描无疑。

(4)中小企业声明函。

3.报名地址:铜陵市郊区政务服务大厅19号窗口。报名登记号即为抽签号码。

注:(1)所有报名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鲜章),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弄虚作假,报区行政主管部门记录在案。在被记录弄虚作假行为之日起1年内,不得参与本项目征集响应。

(2)被授权人仅可代表一家征集响应单位递交报名资料,并现场提供身份证原件进行核对。

四、征集时间和地点

1.地点:铜陵市郊区公共服务中心一楼会议室(4号楼)。

2.时间:2024年11月19日9时30分

3.QQ直播群号:*********

五、中选人确定办法

代理机构组建QQ直播群,各征集响应人申请加入QQ直播群,无需到征集地点参与征集会。征集当日由征集人根据公告时间采用QQ直播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报名且通过资格初审的企业中随机抽取1名征集响应人作为中选人,并当场宣布中选人名单,现场人员在抽签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1)征集会由代理机构主持,征集人现场监督。

(2)代理机构按照征集响应人报名登记号进行编号,即征集响应人的抽签号码。x

(3)主持人公布征集响应人抽签号码后,征集人在报名企业中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1名征集响应人作为中选人。

(4)征集人当场宣布中选人,相关工作人员在抽签表上签字确认并公示三天,公示结束后征集人向中选人签发中选通知书,公示时若有质疑或投诉,按有关规定处理。

(5)中选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除外),中选人无故放弃中选的或不按合同履约的,由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6)如因停电、网络或机器故障等不可预见原因导致抽签终止的,将重新组织抽取。

六、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提交履约保证金。

七、征集代理服务费

征集代理服务费包干价5565元人民币,由中选人支付。

八、合同主要条款

1.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5%;竣工资料交付齐全、正确、有效、手续完备,竣工决算经审计审定后支付至审计审定金额100%;质量保证金为审定金额的3%,质量保证金可以以保函或保险等形式缴纳。

2.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人工、材料、机械费用的市场价格变化,除政策性调整和不可抗力以外的其他风险。风险费用的计算,已考虑不再另行计取。

3.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

(1)经甲方书面认可的设计变更;

(2)经甲方书面认可的工程量增减;

(3)以上调整因素价款的确定:控制价清单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清单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控制价清单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控制价清单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由乙方根据《安徽省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等约定的相关计价文件和承包人报价文件中的人工、材料、机械单价和管理费、利润率、风险费、规费费率等进行组价后提出综合单价,经甲方确认后执行。

4.工程隐蔽增加的工程量或变更调增的价款,不作为中间支付进度款的依据,调整的价款进入总结算。

5.预留金为建设单位完成本工程对不明确项目的估算金额,其是否动用及是否向承包人支付以及支付的数额由建设单位决定。此部分费用为不可竞争费,一旦中选,建设单位将在中选人的成交价中按征集公告规定的数额全额扣回。

6.竣工结算审核承包人违约责任: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后及时上报工程决算,并对上报的决算金额负责。竣工决算过程中,承包方不允许高估冒算,竣工决算过程中,承包方不允许高估冒算,如竣工决算经郊区审计局审计核减额超过报审额5%以上的,承包方需向发包方承担核减额同等金额的违约金(在工程款中扣除);同时发包方将向主管部门通报,记企业“不良”信用记录一次,且追究其他相关责任。

7.本项目无需提交履约保证金。

8.本工程综合单价及成交价中税率按照国家最新规范,按照9%计取。

9.其他补充条款:控制价清单中有或者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在结算时,依据控制价编制原则综合单价按征集时成交价与控制价比例同比例下浮。

10.施工中应加强对施工范围内基础设施的保护措施,严禁野蛮施工,如有损坏应无条件修复。

11.本项目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均允许以保函或保险等形式缴纳。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铜陵市郊区大通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56*****119

联系地址:铜陵市郊区大通镇龙山路132号

代理机构:铜陵中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38*****681

联系地址:安徽省铜陵市郊区大通镇龙山路1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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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人居环境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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