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辽宁省工业园区环境空气监测数据联网与分析服务项目(第一阶段)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辽宁省工业园区环境空气监测数据联网与分析服务项目(第一阶段)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采购需求:
★1.1将辽宁省至少89个工业园区空气自动监测点位监测数据接入辽宁省大气综合观测数据联网分析系统,提升对辽宁省工业园区空气质量监管能力和VOC等综合监测分析水平。
1.2接入的仪器设备类型包括甲烷非甲烷监测仪、VOCs组分监测仪、PM2.5分析仪、PM10分析仪、CO分析仪、SO2分析仪、NO2分析仪、O3分析仪、氨气分析仪、硫化氢分析仪和气象仪等。
1.3 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不少于10人的项目团队(包含项目经理),响应文件中提供人员清单。
辽宁省工业园区环境空气监测站点名单
序号 | 城市 | 化工园区 | 站点 | 监测设备名称 |
1 | 沈阳 | 铁西区 | 沈阳市化工园站 | VOC组分监测仪 |
甲烷非甲烷监测仪 |
2 | 沈河区 | 沈阳市大南街站 | VOC组分监测仪 |
甲烷非甲烷监测仪 |
3 | 沈河区 | 沈阳市天柱山站 | VOC组分监测仪 |
甲烷非甲烷监测仪 |
4 | 沈阳市经开化工园 | 沈阳市经开化工园中化站 | VOC组分监测仪 |
沈阳市经开化工园东泰站 | VOC组分监测仪 |
5 | 沈阳市于洪工业园 | 沈阳市于洪工业园沙岭站 | 甲烷非甲烷监测仪 |
6 | 沈阳市新民工业园 | 沈阳市新民工业园胡台站 | VOC组分监测仪 |
7 | 大连 | 大连松木岛化工产业开发区 | 大连松木岛化工产业开发区站 | 常规六参监测仪 |
8 | 大连市蒙连石化化工园 | 大连市蒙连石化化工园站 | 氨气分析仪 |
硫化氢分析仪 |
PM10监测仪 |
PM2.5监测仪 |
CO分析仪 |
O3分析仪 |
气象仪 |
VOC组分监测仪 |
9 | 大连市长龙热力化工园 | 大连市长龙热力化工园站 | 氨气分析仪 |
硫化氢分析仪 |
PM10监测仪 |
PM2.5监测仪 |
CO分析仪 |
O3分析仪 |
气象仪 |
VOC组分监测仪 |
10 | 大连大孤山化工园区 | 大连大孤山化工园区站 | PM2.5分析仪 |
PM10分析仪 |
硫化氢分析仪 |
CO分析仪 |
O3分析仪 |
氨气分析仪 |
VOC组分监测仪 |
11 | 鞍山 | 鞍山市达道湾化工园 | 鞍山市达道湾化工园站 | VOCs组分监测设备 |
12 | 鞍山市腾鳌化工园 | 鞍山市腾鳌化工园微站 | 常规六参监测仪 |
13 | 鞍山市台安化工园 | 鞍山市台安化工园1#微站 | 常规六参监测仪 |
鞍山市台安化工园2#微站 | 常规六参监测仪 |
鞍山市台安化工园3#微站 | 常规六参监测仪 |
鞍山市台安化工园4#微站 | 常规六参监测仪 |
鞍山市台安化工园5#微站 | 常规六参监测仪 |
鞍山市台安化工园6#微站 | 常规六参监测仪 |
鞍山市台安化工园7#微站 | 常规六参监测仪 |
恶臭VOC监测仪1# | 恶臭、VOC监测仪 |
恶臭VOC监测仪2# | 恶臭、VOC监测仪 |
恶臭VOC监测仪3# | 恶臭、VOC监测仪 |
恶臭VOC监测仪4# | 恶臭、VOC监测仪 |
恶臭VOC监测仪5# | 恶臭、VOC监测仪 |
恶臭VOC监测仪6# | 恶臭、VOC监测仪 |
恶臭VOC监测仪7# | 恶臭、VOC监测仪 |
14 | 抚顺 | 抚顺市东洲化工园 | 抚顺市东洲化工园站 | VOC组分监测仪 |
15 | 丹东 | 丹东市前阳化工园 | 丹东市前阳化工园站 | VOC组分监测仪 |
16 | 锦州 | 锦州滨海化工园区 | GM1:A区园区下风向及环境敏感点有毒有害气体预警 | 常规六参数设备 |
VOC组分监测仪 |
硫酸雾、氯化氢微型设备 |
GT1:扩散途径站重点控制区厂界监测 | 常规参数监测仪 |
甲烷非甲烷监测仪 |
氨气、硫化氢微型设备 |
G1:重点控制区厂界监测 | 一氧化碳、二氧化氮、臭氧、二氧化硫、PM2.5、PM10、TVOC、硫化氢、硫酸雾、气象五参数微型设备 |
G2:重点控制区厂界监测 |
G3:重点控制区厂界监测 |
G5:重点控制区厂界监测 |
G6:重点控制区厂界监测 |
G7:重点控制区厂界监测 |
17 | 锦州市汤河子化工园 | 锦州市汤河子化工园大洼站 | 甲烷非甲烷监测仪 |
锦州市汤河子化工园白庙子站 | 甲烷非甲烷监测仪 |
锦州市汤河子化工园女儿河站 | 甲烷非甲烷监测仪 |
锦州市汤河子化工园小马厂站 | 甲烷非甲烷监测仪 |
锦州市汤河子化工园腰汤河子站 | 甲烷非甲烷监测仪 |
锦州市汤河子化工园中信金属站 | 甲烷非甲烷监测仪 |
锦州市汤河子化工园污水厂站 | 甲烷非甲烷监测仪 |
锦州市汤河子化工园中信钛业站 | 甲烷非甲烷监测仪 |
锦州市汤河子化工园白庙子站 | 甲烷非甲烷监测仪 |
锦州市汤河子化工园锦州集信站 | 甲烷非甲烷监测仪 |
锦州市汤河子化工园抚挖锦重站 | 甲烷非甲烷监测仪 |
锦州市汤河子化工园大洼站 | 甲烷非甲烷监测仪 |
锦州市汤河子化工园青山重工站 | 甲烷非甲烷监测仪 |
锦州市汤河子化工园凯利特站 | 甲烷非甲烷监测仪 |
锦州市汤河子化工园神工站 | 甲烷非甲烷监测仪 |
锦州市汤河子化工园万兴源站 | 甲烷非甲烷监测仪 |
锦州市汤河子化工园桂江站 | 甲烷非甲烷监测仪 |
锦州市汤河子化工园聚能站 | 甲烷非甲烷监测仪 |
18 | 营口 | 营口仙人岛能源化工区 | 营口市白沙湾化工园站 | VOC组分监测仪 |
19 | 营口市沿海产业基地化工园 | 营口市沿海产业基地化工园站 | VOC组分监测仪 |
20 | 阜新 | 阜新氟化工园 | 阜新氟化工园东北边界站 | 气象仪 |
氨气分析仪 |
硫化氢分析仪 |
甲烷非甲烷监测仪 |
TVOC分析仪 |
HF分析仪 |
阜新氟化工园西南边界站 | 气象仪 |
氨气分析仪 |
硫化氢分析仪 |
甲烷非甲烷监测仪 |
TVOC分析仪 |
HF分析仪 |
21 | 阜新市大唐煤化工园 | 阜新市大唐煤化工园站 | NO2分析仪 |
PM2.5分析仪 |
PM10分析仪 |
SO2分析仪 |
CO分析仪 |
O3分析仪 |
VOC组分监测仪 |
22 | 辽阳 | 辽阳市芳烃化工园 | 辽阳市芳烃化工园站 | VOCs组分监测设备 |
23 | 辽阳市灯塔化工园 | 辽阳市灯塔化工园站 | 甲烷非甲烷总烃 |
VOC组分监测仪 |
24 | 盘锦 | 盘锦市辽东湾化工园 | 盘锦市辽东湾化工园 | VOCs组分监测设备 |
盘锦市辽东湾化工园东南站 | H2S、NH3、TVOC、臭气强度、气象五参数微型设备 |
盘锦市辽东湾化工园忠旺西侧站 | H2S、NH3、TVOC、臭气强度、PM2.5、PM10、SO2、NO2、CO、O3、气象五参数微型设备 |
盘锦市辽东湾化工园丰海东北站 | H2S、NH3、TVOC、臭气强度、PM2.5、PM10、气象五参数微型设备 |
25 | 盘锦市高新区化工园新工站 | 盘锦市高新区化工园新工站 | PM2.5分析仪 |
PM10分析仪 |
硫化氢分析仪 |
CO分析仪 |
O3分析仪 |
氨气分析仪 |
VOC组分监测仪 |
26 | 盘锦市石化循环经济园 | 盘锦市石化循环经济园浩业化工南站 | 甲烷非甲烷监测仪 |
恶臭监测仪 |
盘锦市石化循环经济园浩业化工西站 | 甲烷非甲烷监测仪 |
恶臭监测仪 |
盘锦市石化循环经济园浩业化工东站 | 甲烷非甲烷监测仪 |
恶臭监测仪 |
盘锦市石化循环经济园浩业化工北站 | 甲烷非甲烷监测仪 |
恶臭监测仪 |
27 | 盘锦市精细化工园 | 盘锦市精细化工园恒生站 | 常规六参数设备 |
盘锦市精细化工园麦迪森站 | 常规六参数设备 |
28 | 盘锦生物质化工产业园 | 宝来生物厂界东 | 甲烷非甲烷监测仪 |
宝来生物厂界南 | 甲烷非甲烷监测仪 |
宝来生物厂界西 | 甲烷非甲烷监测仪 |
宝来生物厂界北 | 甲烷非甲烷监测仪 |
29 | 盘锦市新材料产业园 | 盘锦市新材料产业园坛山街站 | 甲烷非甲烷监测仪 |
盘锦市新材料产业园香山街站 | 甲烷非甲烷监测仪 |
30 | 盘锦市帅乡工业园 | 盘锦市帅乡工业园二道边子站 | 硫化氢分析仪仪 |
氨气分析仪 |
VOC组分监测仪 |
甲烷非甲烷监测仪 |
盘锦市帅乡工业园叶家站 | PM2.5分析仪 |
PM10分析仪 |
SO2分析仪 |
CO分析仪 |
O3分析仪 |
氨气分析仪 |
31 | 朝阳 | 朝阳市金达化工园 | 朝阳市金达化工园站 | VOC组分监测仪 |
32 | 朝阳市喀左工业园 | 朝阳市喀左工业园站 | VOC组分监测仪 |
33 | 朝阳市柳城化工园 | 朝阳市柳城化工园站 | VOC组分监测仪 |
34 | 葫芦岛 | 葫芦岛市打渔山化工园区 | 葫芦岛市打渔山化工园区站 | VOC组分监测仪 |
35 | 葫芦岛市高新园区 | 葫芦岛市高新园区老和台站 | 常规六参数分析仪 |
VOC组分监测仪 |
葫芦岛市高新园区污水厂站 | 常规六参数分析仪 |
VOC组分监测仪 |
葫芦岛市高新园区管委会站 | 常规六参数分析仪 |
VOC组分监测仪 |
葫芦岛市高新园区恒泰站 | 常规六参数分析仪 |
VOC组分监测仪 |
36 | 葫芦岛市北港化工园 | 葫芦岛市北港化工园站 | VOC组分监测设备 |
葫芦岛市北港化工园天富站 | 常规六参数分析仪 |
VOC组分监测仪 |
葫芦岛市北港化工园辽建站 | 常规六参数分析仪 |
VOC组分监测设备 |
2. 数据接入要求
2.1站点的监测数据能够安全、稳定、实时地传输到辽宁省大气综合观测数据平台,监测数据实时平均入库率高于95%。
2.2接入数据具有数据统计功能,包括:
(1)甲烷非甲烷数据统计:基于接入的甲烷非甲烷监测数据,支持以折线图、百分比图、饼图等形式展示各站点的每日甲烷非甲烷变化趋势。
(2)VOCs组分分类别数据统计:基于接入的VOCs监测数据,支持统计各VOCs分类别的浓度数据,分类别包括烷烃、烯烃、炔烃、芳香烃、卤代烃、OVOCs、有机硫等;支持以堆积图、百分占比图、饼图等形式展示各站点每日的VOCs类别浓度变化趋势;支持叠加O3、NO2数据的图形分析,辅助进行其与VOCs物种的关联分析。
(3)VOCs组分分类别数据统计:基于接入的VOCs监测数据,支持以堆积图、百分占比图、饼图等形式展示各站点每日的VOCs分物种浓度变化趋势;支持叠加O3、NO2监测数据的图形分析,辅助进行其与VOCs物种的关联分析,识别出主要污染物种。
2.3接入数据可实现多用户查询,不同用户可以设置不同权限,用户数量及权限按照采购人要求制定。
2.4接入数据具备数据审核功能,能实现数据初审、复核等审核要求。
3. 数据库要求
3.1数据库结构:
对数据库结构进行改造和扩容,在现有数据库的基础上,增加工业园区空气自动监测站数据接收能力。改造后在后台数据库中相关表增加相应字段,可存储审核、复核后的工业园区空气自动监测点位监测数据,根据需求对该数据库表进行相关的概念结构设计(包含存储过程、函数、触发器、视图、表格等)、物理结构设计、数据字典设计、安全保密设计以及字段设计与命名等。
数据库具有接收各工业园区空气自动监测点位直传数据的能力,能够接收工业园区站各项大气环境监测参数(PM2.5、PM10、SO2、NO2、CO、O3、H2S、NH3、TVOC、臭气强度、甲烷非甲烷总烃、VOC组分(56种/116种)等)、气象参数(风速、风向、气温、湿度、雨量、气压等)等全量数据。
3.2数据库安全:
按照《全国工业园区环境空气监测数据联网技术规定(试行)》完成工业园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位数据上传,保障数据在受限的网络环境内进行安全传输和数据校验,确保数据不被窃取或篡改;对存储在数据库中的本次接入的监测数据进行权限控制,保护数据不被未授权访问。
在现有辽宁省大气综合观测数据平台的数据库基础上,升级数据备份与恢复,定期对接入本次新增监测数据后的数据库进行备份,包括全备份和增量备份,确保数据在系统故障或数据丢失时可以迅速恢复。优化原有数据恢复计划,确保在真实的数据丢失场景下可以快速有效地恢复数据。
★4.其他要求
若因站点停运、仪器故障导致无法完成数据接入的,按完成数据接入计算;质保期内有新站点需接入的,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接入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1日18时00分至2024年11月19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2503开标室,正本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响应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格式自拟),磋商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均应在30分钟内完成。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甲-3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55号年华国际大厦2520室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南京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