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改扩建暨智慧医院建设项目监理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改扩建暨智慧医院建设项目监理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南医院信息改扩建暨智慧医院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南医院 | ||
行政区域 | 上海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11日 17:1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8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00-12:00:00 下午:12:00 至 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2月02日 10:00 | ||
开标地点 | 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 ||
预算金额 | ¥21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星雨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1-********-964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南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临沂路27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1-********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16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1-********-964 |
项目概况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南医院信息改扩建暨智慧医院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2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024**********-********
项目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浦南医院信息改扩建暨智慧医院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预算编号: 1524-W*********
预算金额(元): *******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浦南医院信息改扩建暨智慧医院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通过项目实施,在浦南医院现有信息化基础上进行改造升级和缺项新建,参照电子病历应用水平五级、智慧服务三级、智慧管理三级、医院互联互通四级甲等、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标准进行建设,并按照与仁济医院共同建设紧密型医联体要求实现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为了保障项目顺利实施,需要有专业有资质的监理公司来负责项目管控。包括施工图纸的交底会审、项目起始阶段到维保阶段的质量监督、设计变更管理、进度控制、材料管理、档案资料的管理和文明施工的监督检查以及各方关系协调。并需协助业主进行投资控制、合同管理等工作。
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的上海市浦东新区浦南医院信息改扩建暨智慧医院建设项目监理服务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交付地址:上海市临沂路279号。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
合同履约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上海市浦东新区浦南医院信息改扩建暨智慧医院建设项目通过最终验收并向采购人完整提供相关服务文档之日止。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4、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采购。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8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2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
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02日 10:00
开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2、现场踏勘:本项目不安排踏勘
3、答疑时间:本项目不安排答疑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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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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