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污水处理厂一期氧化沟及二沉池升级改造项目项目公告
荣昌污水处理厂一期氧化沟及二沉池升级改造项目项目公告
荣昌污水处理厂一期氧化沟及二沉池升级改造项目(项目名称)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 荣昌污水处理厂一期氧化沟及二沉池升级改造项目(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市渝西水务有限公司 。比选项目资金 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 工程地址:重庆市渝西水务有限公司荣昌污水处理厂。
2.2 工程概况:工程主要改造内容包括两个方面:1、启用污泥外回流,将污泥外回流管的回流点位由氧化沟配水井改为一期1#氧化沟进水端;2、1#氧化沟原有至二沉池出水管路系统重新恢复,两端盲板拆除,同时增设DN800闸阀,改造完成后关闭1#氧化沟至膜池的DN1200出水管阀门。
2.3 工程工期:自约定之日起30日历天。
2.4 本项目比选人为重庆市渝西水务有限公司,中标后由下属荣昌污水处理厂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及结算支付。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具有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和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营业执照和资质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1人,必须已在申请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项目经理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以及近3月(2024年8月至10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3.4技术负责人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的复印件并加盖鲜公章),以及近3月(2024年8月至10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3.5安全员要求:安全员1人,应具备有效安全员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鲜章),以及近3月(2024年8月至10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3.6本次比选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投标人须提供合同签订日期为2021年1月1日至今的1个20万元及以上的污水处理设施新建或改造业绩。(提供合同扫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3.7非法人参加投标的,需投标人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除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近3月(2024年8月-10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3.8该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法律法规所禁止的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提供承诺,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3.9投标人信誉要求(提供承诺,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比选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实际评审以平台最新公布名单为准)。
(2)自2021年11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19年11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政府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比选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1年1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4)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投标人须承诺不得存在(5)至(12)项情况(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7)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8)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9)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0)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比选文件的获取4.1投标人于2024年11月11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3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须为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的扫描件,PDF格式)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者,视为废标。
4.4投标人在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时,向代理机构支付500 元/份标书费,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1月1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投标人自行上传至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
5.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1月18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56号。
5.3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比选人:重庆市渝西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璧山区璧城街道三角村1组888号重庆市渝西水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老师
电 话:023-********
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62号二层
联系人:颜老师
电 话: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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