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楼及厂区大门外墙维修项目项目公告

综合楼及厂区大门外墙维修项目项目公告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市大足区清溪水务有限公司综合楼及厂区大门外墙维修项目,比选人为重庆市大足区清溪水务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建设地址:重庆市大足区清溪水务有限公司

2.2 项目概况:①厂区大门、门卫室外墙墙面及装饰拆除,安装铝塑板墙面及铝塑板吊顶、安装铝合金平开窗、玻璃隔断;②综合楼外墙墙面拆除刷真石漆、安装U型铝合金百叶窗、墙面线路整理;③脚手架搭拆及建筑垃圾清运等。

2.4工期: 30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3.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叁级;

3.3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来完成过外墙装饰或类似本项目业绩至少一个(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投标人鲜章);

3.4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3.5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管理人员需提供近三月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复印件(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3.6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法律法规所禁止的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并在“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7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4年11月11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 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 )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3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者,视为废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1月18日14时30 分至15时00 分,地点: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明光社区1组重庆市大足区清溪水务有限公司

5.2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ttps://www.cqswjt.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选人:重庆市大足区清溪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明光社区1组

联系人:周老师

电 话:02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区大门外墙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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