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分公司站场增设无人机反制防御系统框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西北分公司站场增设无人机反制防御系统框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C2406LFW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西北公司站场增设反无人机防御系统框架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根据公司框架采购计划,需对未来两年站场加设无人机反制防御设备进行框架招标采购,该项目物资采购已经按照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实际采购数量以下达的采购订单为准,本次拟采购包括无人机导航诱骗设备(别名:全向式干扰仪、固定式反无人机主动防御系统)25套(预估)、手持式无人机反制设备(别名:便携式反无人机无线电主动防御系统)20套(预估)、无人机频谱侦测设备(别名:无人机预警探测系统、频谱侦测仪)(20套)及无人机反制指控系统(别名:固定式反无人机主动防御系统监控软件)20套(预估)。
2.2招标产品范围
招标范围为:根据GA1551《石油石化系统治安反恐防范要求第6部分:石油天然气管道企业》,企业应统筹配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反无人机主动防御系统,以满足应急防御要求。根据各分公司所辖站场关于增设反无人机防御系统建设需求,统筹组织开展反无人机防御系统框架招标,框架有效期2年。服务内容及报价应包括本项目内设备的全部组件、备品备件及安装附件的制造、装箱发货运输、技术培训、现场验收试验和售后服务以及达到本产品的应用目标而必须的后期调试服务等;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需求部门提出技术文件要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限价金额 (含税价,万元) | 数量(估算) | 物资编码 | 备注 |
1 | 无人机导航诱骗设备(别名:全向式干扰仪、固定式反无人机主动防御系统) | 550 | 25套 | 111*****0000002 | |
2 | 手持式无人机反制设备(别名:便携式反无人机无线电主动防御系统) | 119 | 20套 | 111*****0000030 | |
3 | 无人机频谱侦测设备(别名:无人机预警探测系统、频谱侦测仪) | 440 | 20套 | 111*****0000034 | |
4 | 无人机反制指控系统(别名:固定式反无人机主动防御系统监控软件) | 197 | 20套 | 190*****0000403 | |
5 | 合计 | 1306 | 85套 | / |
2.3交货地点
陕西省、山西省、内蒙古、宁夏。
2.4交货期
正式下达采购订单后45日内(以实际需求为准)。
2.5质保期
2.6合同签订
本项目由西北公司项目管理中心实施框架招标采购,由项目管理中心签订框架合同。若资金来源为投资,根据国家管网集团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合同签约主体以委托单位为主体签订采购合同,并实施后续合同履行及结算事宜。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2投标人须是有能力完成招标售后服务及培训等全过程工作的制造商。
3.1.3供货商所提供的产品应是制造商的标准的、技术先进的成熟产品,符合相关国标或行(部)标规定,有合格证,提供承诺书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财务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 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投标人当年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根据上述要求提供的最新财务报表的数据)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3.3业绩要求
3.3.1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近 3 年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产品无不良应用记录(须提供承诺函)。
3.3.2投标产品业绩及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应提供反无人机频谱侦测设备或反无人机导航诱骗设备或手持反无人机反制设备至少一项的市场应用业绩。
须提供有效供货(销售)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提供合同对应的至少一张结算发票和该张发票自招标公告发出之后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的查询截图。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需提供证明材料清晰扫描件)。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提供承诺,格式自定)。
(4)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应提供针对上述要求的书面承诺书(提供承诺,格式自定)。
(5)没有国家管网集团禁止其投标的处理决定,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列入承包商黑名单,招标人可向评标委员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注: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对以上(1)(2)(3)中涉及的网站内容进行查验,存在上述问题投标将被否决。
3.5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要求
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 2024 年 11 月 11 日 16 时 00 分至 2024 年 11 月 21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法:
4.1在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https://iscm.pipechina.com.cn:8443/home/)上购买招标文件。(1)“注册”方式详见【数字供应链平台-操作指南-《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2)“项目报名”方式详见《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4.2潜在投标人需注册并登录“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标段(包),招标文件费用支付请采取电汇方式:以转账方式支付文件费用,并在支付阶段,将“转账凭证”上传至“附件”处(转账凭证应备注“TC2406LFW”)。账户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账号:020*****192********。
4.3本项目招标文件采取电汇后网上下载文件的发售方式。经确认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后,工作人员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如潜在投标人需要,购买招标文件成功后可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如未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收该潜在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4.4此次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供应商需要使用CA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办理CA(与购买标书同时办理,办理时间约五个工作日,具体操作请见数字供应链平台-操作指南-《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操作手册-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
4.5潜在投标人如遇到电子招标平台使用问题,可致电客服热线:010-********。服务时间8:00-18:00(工作日)。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递交截止时间: 2024 年 12 月 3 日 9 时 00 分。
5.2递交方法:网上递交。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不需来现场参加开标仪式。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建议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万元。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委托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办理投标保证金收、退、转及结账、结算等相关业务。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6. 开标时间及地点6.1开标时间: 2024 年 12 月 3 日 9 时 00 分。
6.2开标地点: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开标大厅(https://iscm.pipechina.com.cn:8443/home/)网上开标。投标人应准时进入开标大厅,并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解密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15分钟内确认开标结果,超过规定时间后未确认视为认同开标结果。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https://iscm.pipechina.com.cn:8443/home/)上发布。
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无法正常获取招标文件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平台客服,客服电话:010-********。
8.联系方式招 标 人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
地 址 :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八路4555号B座1001室
联 系 人 :刘鹏
电 话 :180*****232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906C 室
邮 编:******
联 系 人:商旭、孙启帆、白艳婷
电子邮件:shangxu@cntcitc.com.cn
标签: 无人机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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