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编制海南省城市供水设施建设“十五五”规划项目承担单位的公告
关于遴选编制海南省城市供水设施建设“十五五”规划项目承担单位的公告
海南省水务厅关于遴选编制海南省城市供水设施建设“十五五”规划项目承担单位的公告
根据海南省水务厅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现向社会公开遴选编制海南省城市供水设施建设“十五五”规划项目承担单位。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编制海南省城市供水设施建设“十五五”规划
(二)项目内容
海南省城市供水设施建设“十五五”规划内容包括发展基础与成就、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及保障措施等方面。规划编制单位应开展充分业务调研,通过座谈、现场踏勘和资料收集等方式,深入分析海南省城市供水现状,认真总结“十四五”期间全省城市供水设施建设成效,梳理当前存在的短板与不足,依据国家政策要求、结合海南实际情况,研究提出“十五五”时期海南省城市供水发展思路和目标路径,明确全省城市供水设施建设的重点任务、重大工程和保障措施等。
(三)经费预算
编制海南省城市供水设施建设“十五五”规划项目,最高报价110万元以内,来源省本级财政资金。
申报单位应对上述项目工作进行一次性书面报价,报价应包含但不仅限于可能发生的差旅费、专家咨询费等。报价单位采用人民币,单位为元,并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四)资格条件
1.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申报单位具备城乡规划甲级资质;项目负责人具有给水排水或城乡规划专业正高级(或教授级)职称。
二、有关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1、报价书:包括报价函、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征信截屏信息以及类似项目业绩合同等(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报价书一经受理,即被视为认可本公告要求,不可撤回。
2.《海南省水务厅公开遴选项目申请书》,提出工作思路、内容、方法、进度安排、经费预算等。申请书应加盖承担单位公章,一式四份。
3.不少于5次相关或类似业绩材料。
上述报价书、《海南省水务厅公开遴选项目申请书》及业绩材料邮寄或直接送至海口市美兰区琼山大道11号城乡水务处312室(信封须密封且加盖骑缝章,并注明“编制海南省城市供水设施建设“十五五”规划项目申报材料”,同时告知联系人)。
(二)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技术力量、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其中项目组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含项目负责人)。
(三)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11月18日(以接收时间为准)。
(四)我厅将组织对项目申请书进行评选,择优确定担单位,并签订委托合同。
(五)项目最终成果的产权归海南省水务厅所有,承担单位不得擅自对外发表。
三、其他事项
(一)项目执行时间为2024年12月至2025年11月。期间,海南省水务厅将视工作需要听取项目进展情况汇报。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未尽事宜电话联系沟通,邬先生(0898-********)。
海南省水务厅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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