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至来凤高速公路宜昌段交通安全设施交工质量专项检测服务项目公告

宜都至来凤高速公路宜昌段交通安全设施交工质量专项检测服务项目公告

宜都至来凤高速公路宜昌段交通安全设施交工质量专项检测服务

询比采购公告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 湖北交投宜来宜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宜都至来凤高速公路宜昌段交通安全设施交工质量专项检测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

1.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宜都至来凤高速公路宜昌段交通安全设施交工质量专项检测服务

标段名称: /

1.2采购编号: HBJT-YLGS-*********

1.3服务地点:湖北省宜昌市

1.4采购内容及范围:按照有关试验检测标准、规范、规程对宜来高速宜昌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进行交工检测,对工程实体、外观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对内业资料进行审查,并提交专项检测报告。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5采购预算: 92.5万元 ;

1.6服务期:具体服务期开始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服务期从签订合同至宜来高速宜昌段交通安全设施交工质量专项检测工作交工验收结束及结清合同价款费用终止;

1.7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及规范要求 ;

1.8其他: / 。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2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满足本条第2.1 款、2.2款规定的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2.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标。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竞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进行注册登记。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4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联合体竞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3.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 9 时30分

4.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4.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在湖北交投宜来宜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http://www.hbjtycjs.com/)、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ec.hbjttz.com)上发布。

6.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评审采用 综合评分法 。

7.其他

/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湖北交投宜来宜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北省宜昌市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古潭路38号

联 系 人: 顾朦

联系方式: 0717-*******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联 系 人:李女士、桂先生

联系方式: 027-********

监督单位:中共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委派驻纪检二十六组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沿江大道185号(九州方园大厦24楼)

邮编:******

电话:0717-*******

邮箱:hbjtjw26@126.com

附 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同时具备:

1、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类甲级资质证书或者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公路工程甲级资质证书或者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交通工程专项资质证书或者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公路工程交通工程专项资质证书;

3、持有市场监管机构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包括原省级及其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

注:1、供应商应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书等证件的彩色扫描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供应商,还应附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资质证书等变更记录的彩色扫描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企业业绩要求

供应商近 5 年独立承担过1条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设施交工质量专项检测工作或者1条高速公路的交工验收质量检验评定试验检测工作(含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注:1、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须附合同协议书彩色扫描件,若上述材料无法体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技术指标和供应商完成的具体任务,应提供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

2、时间要求:近5年,指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自2019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企业信誉要求

供应商应同时具备: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没有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4、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注:提供供应商声明(见响应文件格式内容)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企业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1名,高级工程师,持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试验检测师(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交通工程专业),近5年独立承担过1条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设施交工质量专项检测工作或者1条高速公路的交工验收质量检验评定试验检测工作(含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2、技术负责人:1名,高级工程师,持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试验检测师(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交通工程专业),近5年独立承担过1条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设施交工质量专项检测工作或者1条高速公路的交工验收质量检验评定试验检测工作(含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技术负责人。

注:1、供应商应提供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人员的身份证、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彩色扫描件,以及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2024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分公司缴纳均有效。

2、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提供项目业主单位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反映出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相关指标,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标签: 交通安全 专项检测 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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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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