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光明街道购买职工亲子系列活动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后
关于光明街道购买职工亲子系列活动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后
关于光明街道购买职工亲子系列活动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后)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光明街道工会职工亲子系列活动项目 | |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 征集到3家公司:1、深圳市星远文化传播策划有限公司;2、深圳市新图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3、深圳市品睿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 经此项目符合条件的供应商1、深圳市星远文化传播策划有限公司;2、深圳市新图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3、深圳市品睿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深圳市星远文化传播策划有限公司 | |
项目成交金额:*****元 | |
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 1. 开展“国潮文化体验”两场,服务不少于48对亲子(96人)参加。 2. 开展“参观深中通道”活动一场,服务职工不少于50名、45组亲子家庭(90人),共计140人。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光明街道社会事务办群团组
地址:光明街道光翠路北6号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4年11月11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3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标签: 活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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