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动数据处理系统数字化认知功能测试与训练系统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次
眼动数据处理系统数字化认知功能测试与训练系统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次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佛山市第三人民医院(佛山市精神卫生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眼动数据处理系统(数字化认知功能测试与训练系统)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响应。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0724-2430FS******(第二次)
采购项目名称:眼动数据处理系统(数字化认知功能测试与训练系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00元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00元
采购数量:1套
采购项目内容:
包号 | 采购内容 | 服务期 | 最高限价 |
01 | 眼动数据处理系统(数字化认知功能测试与训练系统) | 合同签订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须提供完整的系统及完成硬件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达到验收的条件。 | ******.00元 |
注:
1.详细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书”部分。
2.供应商的磋商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其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二、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证明材料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1)证明材料要求:须同时提供以下两种证明材料:①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证明材料和②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要求: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项目“承诺信用制”工作的通知》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证明材料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1)证明材料要求:须提供以下两种证明材料之一:①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要求:财务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其它合法审计机构出具,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②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同时提交开户(基本户)许可证扫描件,开户(基本户)许可证已取消的,应提供能体现基本开户银行的“基本存款账户编号”的相关证明),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 (2)《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要求: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项目“承诺信用制”工作的通知》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3)供应商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提供扫描件): ①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②供应商为医疗器械销售企业的,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如供应商所在地实施“一照通行”相关政策,其许可事项以二维码形式集中反映在营业执照上的,应提供二维码扫描反映的与本项目相关的许可截图信息;以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行政许可页面截图。】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本项目在国义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国e平台”,网址:new.ebidding.com)进行全流程电子采购(建议采用搜狗浏览器“官网https://www.sogou.com/”或傲游浏览器“https://www.maxthon.cn/”登录国e平台)。
2.1注册:
注册时须在国e平台上传以下证件:
序号 | 注册资料 | 资料要求 |
1 | “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 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 |
2 |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 |
3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 可参考国e平台格式提供 |
操作步骤详见国e平台首页--帮助中心--《平台注册指引》。已注册的供应商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2.2获取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由采购人发出,磋商文件售价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平台使用费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1日起至2024年11月18日23:59时止。
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登陆后选择“项目管理”-“我要参与”,选择对应项目并点击“立即参与”-在“我的项目”中对应项目后方点击“文件下载”。
四、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9时30分。
五、提交磋商文件: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响应项目,提交响应文件采用网上提交(电子版)。响应供应商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在国义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简称“国e平台”,网址:new.ebidding.com)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六、磋商时间:2024年11月22日9时30分。
七、磋商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佛山高新区城南科技园2座308室。
八、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8日。
九、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国 e 平台(new.ebidding.com)和佛山市第三人民医院(佛山市精神卫生中心)官网(http://www.fstth.com/articleList.action?sectionId=*******)发布。
十、联系事项
(一) 招标人:佛山市第三人民医院(佛山市精神卫生中心)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石湾街道金澜南路102号
联系人:魏先生 联系电话:0757-********
(二)采购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佛山高新区城南科技园2座306室
联系人:张先生、梁小姐 联系电话:0757-********
佛山市第三人民医院(佛山市精神卫生中心)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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