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新加坡执行出访任务承办服务招标公告
赴新加坡执行出访任务承办服务招标公告
重庆市商务委员组团赴新加坡执行出访任务承办服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对下述项目进行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组团赴新加坡执行出访任务承办服务。
(二)服务期限:2024年12月2日至6日(在外停留5天)。
(三)服务内容
1.为落实中新互联互通项目联合协调理事会会议精神,推动深入实施中新互联互通项目,开展数字经济、教育、中医药领域合作项目洽谈,推进重点项目落地,根据2024年出访计划工作安排,并应新加坡资讯通信媒体发展局(IMDA)邀请,我委拟与相关单位组团赴新加坡执行出访任务;
2.出访任务
一是与新加坡资讯通信媒体发展局对接工作,讨论2025亚洲科技大会相关安排,提前组织企业参会参展,促进数字经济合作;二是对接新加坡科技设计大学,推动设计人才赋能重庆打造设计之都;三是对接新加坡理工学院、南洋理工学院、淡马锡理工学院、义安理工学院等,推动中新互联互通项目产教融合工作计划实施;四是对接新加坡中医研究院、新加坡中医标准协会,推动渝新中医药领域互联互通合作;五是与新加坡科技工商协会对接,推动组建中新互联互通项目数字经济企业出海联盟。
(四)费用预算(*****元)
商务委机关共3人。包括国际旅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分摊翻译费用及其他费用。人员出访费用*****元/人(经济舱)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审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评估方案 | 60 | 1.总体策划方案(0-30分) 对供应商提供的出访团组服务方案的可行性、科学性、合理性,项目实施要点和管理要点的准确性和完善性,各保障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等方面横向比较打分。 优:30分,良:20分,一般:10分,差:5分,未提供:0分 2.工作推进方式步骤和进度安排(0-20分) 对供应商提出的方案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具有针对性、专业性、时效性、可行性,对供应商进行横向比较。 优:20分,良:15分,一般:10分,差:5分,未提供:0分 3.后勤、现场保障方案(0-10分) 对供应商提供的后勤、现场保障方案的可行性、科学性、合理性,项目实施要点和管理要点的准确性和完善性,各保障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现场发生各类突发事件、特殊状况的处理、保障等方面横向比较打分。 优:10分,良:5分,一般:3分,差:1分,未提供:0分 |
2 | 项目经验 | 30 | 1.项目团队人员情况(10分) 根据拟派项目团队特别是主要经办人员的经验、类似项目经验等;项目团队组成和配置的合理性等、文件撰写能力等方面横向比较打分。 2.出访团组业绩(20分) 供应商近3年至今承接过类似境外出访团组项目的,提供一份佐证材料得5分,满分20分。 |
3 | 投标报价 | 10 | 满足资格性、符合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基准价/报价)×10 |
注:
采购方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采购方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满分100分,采购人对供应商的项目实施方案和报价进行评分,得分最高的为中标候选人。若综合得分相同的,按评估方案部分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若综合得分且方案部分评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综合得分、评估方案、投标报价部分评分均相同的,随机抽取一家的方式确定中选人。
四、投标书内容
投标书须采用信封包装并密封(一式三份,其中正文一份,副本两份)。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等字样。信封的封口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报名资料包括如下内容:
(一)投标人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材料;
(二)投标方案及价格(包括所有费用的全包价);
(三)类似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四)项目人员配置及履历情况(类似项目经验);
(五)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或其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六)书面声明,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业自律惩戒;
(七)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新成立公司不足6个月的除外);
(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函原件材料。
五、投标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报送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3日18:00。
(二)报送地点:重庆市南滨路162号能源大厦2栋1714。
(三)联系人:冯老师
(四)联系电话: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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