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铅山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米、油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2025年铅山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米、油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2025年铅山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米、油)采购(项目编号:FZSRCG-2024-1111)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2025年铅山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米、油)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河口镇复兴南路7号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ZSRCG-2024-1111

项目名称:2025年铅山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米、油)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采购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

(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

服务要求

A包

2025年铅山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米、油)采购东线片区

1

?100.00元

详见采购需求表及采购要求

B包

2025年铅山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米、油)采购西线片区

1

100.00元

详见采购需求表及采购要求

C包

2025年铅山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米、油)采购县城片区

1

100.00元

详见采购需求表及采购要求

注:1、以供货当日米、油价为基准价,供应商以折扣率报价。供货期内采购量按实际需求确定,以最终实际采购量为准。

2、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春季(下学期)及秋季(上学期)。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投标人(须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者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发票、银行纳税转账凭证、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社保缴纳发票、缴纳社保的银行转账凭证、社保局或税务局出具的正常缴纳社保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若为委托第三方缴纳的还须提供第三方委托证明】;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的自我书面申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告知项)

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告知项)

③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后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提供网站相关页截图)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件原件扫描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进口产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2日 ?至 2024年11月18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饶市铅山县河口镇复兴南路7号

方式:

1)采用现场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采用电子邮件获取招标文件时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加盖公章的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qq.com邮箱,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获取招标文件资料邮件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招标文件。

如未按上述要求导致获取招标文件不成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铅山县教育体育局11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凡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必须就此次采购的相关事宜进行详细咨询。否则参与投标即被视为已经充分了解了采购人的需求,中标后承担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要求(投标前如有不明之处应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详细了解)。

2、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变动,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媒体上另行通知。获取标书后,对本标书必须仔细阅读,如对招标文件存有疑问,请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提出。

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户名、开户行、账号及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铅山县教育体育局

地 址:上饶市铅山县河口镇鹅湖大道238号

联系方式:159*****9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地 ?址:上饶市铅山县河口镇复兴南路7号

联系方式:许女士 191*****5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先生

电话:159*****97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学校食堂 大宗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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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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