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宾阳县再生塑料颗粒生产项目一期医疗废弃物处置中心设备招标公告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宾阳县再生塑料颗粒生产项目一期医疗废弃物处置中心设备招标公告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受南宁市宾阳县祥衡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宾阳县再生塑料颗粒生产项目一期(医疗废弃物处置中心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诚邀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为便于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一、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宾阳县再生塑料颗粒生产项目一期(医疗废弃物处置中心设备)

项目编号:KWAD2G*******

资金来源:非财政性资金

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840 万元

招标内容:宾阳县再生塑料颗粒生产项目一期(医疗废弃物处置中心设备)一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提供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或服务,具备能力的供应商。

(2)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3)不接受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三、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于2024年12月2日上午9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逾期送达或投标文件的包装未按要求密封、盖章、标记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日上午9时整

1、关于投标文件提交的要求:

(1)现场提交,提交起止时间:2024年12月2日上午8时00分至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内,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拒收。

(2)开标当天供应商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标过程中需要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通知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现场方式提交。供应商所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材料必须加盖供应商的公章或签字确认。

(3)如果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无法与供应商取得联系的,或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视为放弃竞标,投标无效。

(4)供应商现场不参加开标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四、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8日止(正常工作时间)

地点: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0元。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售标书联系人:李艳宗,电话:0771-*******,0771-*******

项目负责人:银晓云;电话:0771-*******; 传真:0771-*******

六、邮购招标文件的开户银行和账户:

账户名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南宁六分公司

账户号码:8050 3274 93 *****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云景支行

七、网上查询: /(广西科文网)。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再生塑料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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