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博物馆信息化建设前期论证与可行性研究服务招标公告第1包
某博物馆信息化建设前期论证与可行性研究服务招标公告第1包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博物馆信息化建设前期论证与可行性研究服务
二、项目编号:2024-ZGBCGB-F1001(0873-2024FW1L0486)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某博物馆信息化建设前期论证与可行性研究服务 | 为新建博物馆(大型馆)的信息化建设进行前期论证与可行性研究,编制与建筑工程设计、施工相关的信息化建设施工图和概算书,并提供对接服务 | 北京市西城区 | 本项目主体论证服务工作须在150日历天内完成 | 详见招标文件 |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项目预算:人民币玖拾万圆整(¥900,000.00)。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1年以上(平台注册要求3年)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地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各方应符合下列要求:
1.联合体应不超过2个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
2.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
3.联合体应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协议书须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各自的分工和义务。该协议书对联合投标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联合体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必须确定其中一方为投标的全权代表参加投标活动,并承担投标及履约活动中的全部责任与义务,且联合体各方无论是否实际参加、发生的情形怎样,一旦该联合体实际开始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就本次采购所引起或相关的任何或所有事项、义务、责任、损失等承担连带责任;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资质要求规定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对应满足本项目规定的相应资质条件,并且联合体投标人整体应当符合本项目资质要求,否则,其提交的联合投标将被拒绝;
6.联合体中标后,合同应由各成员的合法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成员公章,以便对联合体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六)本项目特定资格:
1.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装备*研生产单位二级及以上*密资格证书或*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
2.具有在有效期内的省部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且业务范围包括建筑行业(建筑工程)或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
3.投标人须具有承担博物馆信息化建设可行性研究、总体规划设计、建设方案编制类似业绩,自2016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至少3个博物馆信息化建设类似业绩。
博物馆信息化建设类似业绩是指:
(1)合同内容包含博物馆信息化建设可行性研究或总体规划设计或建设方案编制;
(2)合同甲方须为博物馆或博物馆内设/筹建部门或博物馆上级管理单位。
说明:
①是否为博物馆以《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编号为JGJ66-2015中总则“5 建筑设计分类规定:5.1 历史类、艺术类、综合类博物馆;5.2自然博物馆;5.3技术博物馆;5.4 科技馆”为准。
②如提供的合同甲方为博物馆内设/筹建部门或博物馆上级管理单位的,须同时提供1份该博物馆出具的落款时间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21日历天内任意一天加盖该博物馆和投标(报价)供应商公章的书面声明。
③投标供应商提供与项目乙方/承包供应商签订的具有分包性质的合同或协议,一律不算作符合本采购项目特殊资格审查、评审的业绩或类似业绩。
④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提供的基于本采购项目要求的合格业绩均可算作供应商特殊资格业绩。
⑤每份博物馆信息化建设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以下材料:
1份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标的清单页、金额页、合同缔约双方签字盖章页(有效截止时间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
1份付款凭证:除预付款外,合同甲方任意一次进度付款或竣工结算付款的凭证(付款人须是合同甲方,日期和金额和合同付款方式相符合)。
⑥时间或类别不符合要求、总金额或数量不清晰、无相关银行进账凭证的合同均无效。
⑦含有多个产品或服务的合同,仅认定符合本项目要求的业绩,投标(报价)供应商需自行标注合同中符合本项目要求的投标(报价)产品或服务的业绩,如现场评审认为无法分辨的业绩无效。
(七)投标(报价)供应商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5日,每日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二)申领方式:网上发送
投标(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联系人:王先生(010-********/182*****933)
邮箱:wjbwgzb﹫163.com。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材料格式详见“附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4.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5.书面声明书(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
6.**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无 。
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12月3日8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日9时00分。
(三)投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12月3日9时00分。
(二)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详见招标文件)。
八、现场踏勘 /
九、标前答疑会 /
十、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一、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清、蒋旭
办公电话:010-********/010-********
传真:010-********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郑先生
办公电话:010-********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
2024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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