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充电系统测试招标公告
某充电系统测试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充电系统测试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HFSJ-F1016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 地点 |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某充电系统测试 | 按照采购单位要求,对某充电保障装置(包括样机1套、操控系统1套、并联均流控制器1个、宽幅电源模块1个)进行试验、测试,并形成试验试用报告,证明样机功能及能力。测试后提供相关报告。(详见招标文件) | 甲方指定地点 |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功能性能测试在30天内完成;现场应用性试验根据采购单位计划执行;试验完成后,于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单位提交试验试用报告及检测数据记录。 | |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报价应包括本招标项目所包含的试验、测试、使用、培训、税费等全部费用。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
2.最高限价:70万元;
3.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投标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前,应当在军队采购网登记备案,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未在军队采购网登记备案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备案材料可作为资格性审查和评审的依据。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未被海军研究院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采购黑名单(处罚期内)。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十一)本项目特定资格:
1.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含)以上保密资质证书,且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如证书已过期但已办理完成续期手续的,除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军内单位须提供上级主管单位保密委员会出具的保密资格证明),或未取得保密资格证书但已通过保密资格现场审查,须提供保密认证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材料。
2.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证或中国计量(CMA)认证的资质或中国船级社产品检测和试验机构认可证书(范围需涵盖高温试验、低温试验、湿热试验、振动、颠振、霉菌、盐雾等项目)。
3.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资格证书(承制性质应包括试验),尚未经装备发展部核准注册列入《装备承制单位名录》的单位(含过期复审),但已经通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的单位,须出具军委装备发展部合同监管局/军事代表局或军兵种军事代表局证明其已审查通过的证明文件。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11月11日至11月15日,工作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二)申领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3区19号楼。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一年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6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八)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投标供应商在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完成登记备案的证明材料。
8.本项目特定资格:
(1)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含)以上保密资质证书,且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如证书已过期但已办理完成续期手续的,除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军内单位须提供上级主管单位保密委员会出具的保密资格证明),或未取得保密资格证书但已通过保密资格现场审查,须提供保密认证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材料。
(2)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证或中国计量(CMA)认证的资质或中国船级社产品检测和试验机构认可证书(范围需涵盖高温试验、低温试验、湿热试验、振动、颠振、霉菌、盐雾等项目)。
(3)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资格证书(承制性质应包括试验),尚未经装备发展部核准注册列入《装备承制单位名录》的单位(含过期复审),但已经通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的单位,须出具军委装备发展部合同监管局/军事代表局或军兵种军事代表局证明其已审查通过的证明文件。
9.承诺书。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供应商承诺申领招标文件时,所提供的所有材料均真实有效。由于投标供应商提供材料不实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投标供应商承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方式:现场发售。潜在投标供应商的被授权人本人持购买招标文件所需材料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前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3区19号楼进行现场核对,核对无误后现场购买招标文件,请提前拨打电话186*****813询问。
(五)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11月30日08时3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30日09时00分。
(三)投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3区19号楼一层开标室(安徽省招标集团北京分公司)。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11月30日09时30分。
(二)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3区19号楼一层开标室(安徽省招标集团北京分公司)。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九、采购单位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女士
办公电话:010-********
邮 箱:/
地 址:北京市
招标代理机构单位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3区19号楼(安徽省招标集团北京分公司)
联系人:张建广、张瀚月、吴刚
电 话:183*****483、186*****813、136*****851
应急客服电话:0551-********
(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供应商/响应人应优先拨打联系人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邮 箱:jgxmb05@ah-inter.com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丁建兴
办公电话:010-********
标签: 充电系统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