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浙江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数据更新工作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服务单位的公告
关于2024年浙江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数据更新工作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服务单位的公告
为扎实做好 2024 年全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数据更新工作,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图斑更新服务单位,具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承担本工作的合法企业;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投标单位。
二、预计费用
******元。(根据财政预算资金下达情况进行支付)本项目采取最低价中标的采购方式。
三、工作内容及要求
服务单位应完成南湖区现存的需更新图斑。如城镇房屋需采集房屋的基本信息、使用情况;农村房屋需采集房屋的基本信息,建筑信息和抗震设防信息,并上传现场调查照片;辅助用房作为单独的房屋进行调查,只需要记录房屋现场情况和基本信息,不再与农村住宅进行关联绑定。
调查范围以建设部提供的新制备图斑(即 2020 年灾普成果以外的新增图斑),包括所有城镇住宅、非住宅房屋建筑和所有农村住宅、非住宅房屋建筑。未建成使用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在本次调查范围之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确定的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和属于国家秘密不对外开放的其他场所、部位的房屋建筑,不在本次调查范围之内。
图斑更新服务单位应保证录入数据准确真实,确保能够通过审核,并在2024年11月25日前完成数据更新。
四、征集程序及方式
凡符合条件的服务单位可自愿报名,报名采取现场确认,报名企业请如实填写《南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区2024年浙江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数据更新工作报名表》(需加盖企业公章),并将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复印资料一并密封盖章报至南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07公室。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4日。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5日,开标结果将于南湖区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
联系人:赖恒菀,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为保证本次公开征集服务单位工作的公平公正,报名机构不得弄虚作假;违反本公告有关要求和其他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南湖区2024年浙江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数据更新工作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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