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江县2016年现代农业标准粮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余江县2016年现代农业标准粮田建设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余江县农业局,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 余江县潢溪镇。
2、招标规模:本次招标金额约700万元。
3、计划工期:约120日历天。
4、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5、标段划分:2个施工标段(A标段和B标段)。
6、招标内容:土地平整、田间道路、排灌沟渠、渠系建筑物等。
7、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由注册建造师担任。注册建造师应当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不含临时建造师)。【外省施工企业拟投入项目经理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一级或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或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三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须持有效的上岗证书,其中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上人员均应是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4、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近3年内(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个合同签约价在200万元及以上与招标项目主体工程相类似的农田水利工程、高标准粮田、新增千亿斤粮田间工程、土地治理、土地整理等工程施工业绩(以施工合同和本项目工程验收资料为准)。施工业绩项目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不拖欠原材料、中间产品及农民工工资等费用的相关证明。
6、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其他人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
7、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检察机关开具的本单位及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提交给招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开具日期须不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标及资格审查办法
1、本次施工评标采用报价承诺法,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2、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资格审查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标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2日至2016年11月22日止,自行通过江西省建洪工程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网(http://www.jxjhzb.com)下载招标文件。
2、本项目共分2个标段,每个标段招标文件资料费售价1200元/标段,招标文件资料费须从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入指定帐户(开户行:中信银行南昌青山湖支行 ;户名:江西省建洪工程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帐号:
********134*****545;到帐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2日17:00时),投标人在银行办理转帐时应注明“余江县2016年现代农业标准粮田建设项目A标段或B标段资料费”字样,并在开标会现场提供银行单据原件以备核查,售后不退。未按期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的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招标人按无效标处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23日9时30分,地点为余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余江县建设路9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未到达开标地点签到或未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表内容),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招标人按无效标处理。
七、有关说明
1、可参与投标标段与中标原则说明:开标顺序依次为A、B标段,每个投标人可同时参与2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若一个投标人同时在2标段中标排序第一,则取投资金额大的标段。
2、如有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建洪工程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网(http://www.jxjhzb.com)网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3、开标会投标人应当时、当场、当众提交以下有关证书证件原件及材料原件:
(1)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三大员有效上岗证书。
(5)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出账单。
(6)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三大员的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7)近3年内(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个合同签约价在200万元及以上与招标项目主体工程相类似的农田水利工程、高标准粮田、新增千亿斤粮田间工程、土地治理、土地整理等工程施工业绩(以施工合同和本项目工程验收资料为准)。施工业绩项目须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不拖欠原材料、中间产品及农民工工资等费用的相关证明。投标人提供评审的业绩资料必须为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及建设单位相关证明。
(8)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其他人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
(9)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检察机关开具的本单位及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提交给招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开具日期须不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4、若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提供原件以备核查,否则视为主动放弃中标资格。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5、根据余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余府办字[2013]20号文件要求,本项目须对施工单位主要管理及技术人员进行考勤登记。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三大员每月需到岗22天以上,否则,建设单位将按余府办字[2013]20号文件对违约行为严格追究。
6、本项目招标全过程由余江县检察院、余江县发改委进行监督。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余江县农业局
地 址:余江县邓埠镇站前北路43号
联 系 人:徐先生
电 话:
139*****315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建洪工程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昌市北京东路1038号
联 系 人:闵女士
电 话:
****-********2016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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